晋江灵源派出所积极探索推广企业“三级调解工作法”

2020-09-16 14:46:1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纠纷内部解  矛盾不出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6日讯 “这就对嘛,遇到问题及时反映,不要和工友因此发生纠纷。”日前,晋江灵源派出所民警陈辉阳来到美明达警务点后,第一时间就对之前企业调解的一起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

9月4日,美明达公司同一车间的祝某与孙某因生产进度产生口角,班组长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未果,随即向公司保卫科汇报。保卫科立即组织人员到车间,将祝某与孙某带到驻企警务点进行调解。调解小组专门请来双方的老乡帮忙做“和事佬”,一边喝功夫茶、一边说理调解。就这样,不到半个小时,一起有可能升级成斗殴的纠纷就地化解了。

这起纠纷的快速化解,得益于晋江灵源派出所在辖区企业推行的“三级调解工作法”。陈辉阳介绍说,美明达有员工2400多人,来自云贵川等地,员工生活习惯文化差异大,工作生活中经常发生矛盾纠纷,曾经一个月有过20多起的报警记录。

“我们所有以‘工作在一起是团队,心在一起是家人’为核心的家文化,如果把企业比作一个家,那么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家文化的理念推广到企业当中。企业也是一个家,家里人有矛盾了就在家里解决了。”陈辉阳的想法得到了所领导的肯定和美明达公司管理层的全力支持,双方经过深入商讨,决定在美明达公司内成立驻企警务点和调解室,就近及时地调解企业内部的员工口角、工作矛盾、感情纠葛、钱财纠纷等。美明达公司还腾出“黄金地段”建设警务点,安排行政管理人员常驻开展调解工作,并制定专门的奖励措施,由公司老总自己出钱,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按照难易程度,对调解员进行奖励。

经过半年多的摸索实践,灵源派出所将原先单纯由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介入的调解方式升级为“三级调解工作法”,推行企业行政管理、安保人员任兼职辅警机制,发动企业党支部书记、行政经理、保安队长及热心人员组成调解员,在法律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并邀请员工亲属或者老乡等一起参与协调化解,以求达成双方均认可的结果。

今年上半年,企业内部共调解矛盾纠纷数97起,调解成功率达98%,不仅真正实现了“矛盾不出厂,纠纷在内部化解”的效果,也得到了灵源派出所辖区多数企业的认同。目前,“三级调解工作法”已在灵源派出所辖区的20多家企业中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推行企业‘三级调解工作法’来实现‘矛盾不出企’,这是我们在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背包’住村活动中的新尝试,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整合激活企业和社会资源,既大量减少警情,又能有效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达到多赢局面。”灵源派出所所长郭东汉表示,接下来该所将更深入地探索“矛盾不出企”的实践方法,通过“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切实做到隐患不扩散、问题不累积、公信不缺失,服务不缺位,把各类矛盾风险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全力守护辖区平安稳定,打造“心之灵源”。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谢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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