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之力护碧水蓝天

2020-09-15 09:24:0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龙岩两级法院积极推进生态司法品牌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5日讯 1993年,武平捷文村10个村民盗伐林木,其中7人被判刑罚款,一经宣判,不少村民四处躲藏,让林区乱砍滥伐屡禁不绝的现象由“暗疾”成了“明疮”,随着林权制度改革,龙岩市武平法院推出“林农法制夜校”等一系列举措,经过近30年的标本兼治,让“全国林改第一村”的金字招牌闪耀在闽西的绿水青山。而这是龙岩市两级法院打造的生态司法品牌园地里的鲜花一朵。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龙岩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这里山多林密、三江发源、矿藏丰富、自然保护区遍布。如何让生态保护理念成风化人,内化成为根本遵循?龙岩市两级法院自建院之初,就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守护者,形成了生态司法“五器”保护模式和生态审判“三三”机制做法,为水绿、山青、天蓝和美丽龙岩画卷不断铺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善提炼,铸造生态司法“五器”

8月26日上午,武平县下坝乡美溪村村委会门口,早早聚集了一众村民,都在看啥热闹呢?原来是武平法院要在此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大伙儿都是过来旁听学习!法徽一挂,横幅一拉,几张桌子一摆,经过简单的法庭布置,“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

“武平森林覆盖率高,林业资源丰富,仍有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任意砍伐林木,此举不但破坏了森林资源,还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我们寓教于审,让村民零距离接触法庭、感受法律威严。”经办法官林权斌介绍道。生态司法审判不同于其他案件,绝非在法庭一锤定音即可,要让保护生态的底线更加明晰,让群众可观可感。

审判不忘普法,这是2016年以来龙岩中院共审结各类生态环境案件445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在龙岩,生态审判的法官都有另外一个身份:法治老师。就拿最早开办的武平林农法制夜校来说,作为全省首家“林农法制夜校”,自2012年开办至今,由武平县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行政庭、民事庭的4名法官组成教员队伍,课程设置上选择林农相关的法律,涵盖《村民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林业政策法规》等多项内容。”武平县法院分管领导介绍说,通过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在生态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生态经济发展中明确法律红线。

近年来,龙岩中院充分研判辖区生态建设形势,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积极开展生态司法“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全力推进生态审判工作成为生态整治的“助推器”、生态保护的“稳压器”、生态经济的“服务器”、生态和谐的“调节器”、生态管理的“预警器”,逐步形成一批具有龙岩特色的生态司法工作模式,被媒体誉为“龙岩样本”。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创立司法“五器”生态保护模式被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组织评定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优秀事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