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企业

2020-09-14 13:49:0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4日讯  近日,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到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涉案双方当事人所在企业进行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在对涉案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后,被不起诉人真诚悔过。

3月5日傍晚,被不起诉人卢某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问题与被害人蒋某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卢某出手将蒋某右眼打伤。经鉴定,被害人伤势构成轻伤一级。经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认为本案中当事双方系同事关系,二人是因工作问题引发的冲突,具有偶发性,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同时,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已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主动向司法机关要求对卢某免于刑事处罚。因此,鉴于卢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决定对卢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开展不起诉释法说理,公开说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

与以往不起诉案件宣告不同的是,此次宣告走进当事人所在企业,并邀请承办民警及被不起诉人单位负责人、同事等有关人员参与,现场听取了侦查部门、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单位意见,大家均表示同意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过本次的到案发地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布,在以案释法说理,增强司法办案透明性和公正性,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同时,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石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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