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截至8月底在办扫黑除恶案件全部审结

2020-09-11 11:36:3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除恶务尽 天朗风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1日讯 “地头蛇”、不法商人、违法村干部组成“铁三角”,盘踞在省重点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非法采矿、强迫交易,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近日,厦门市首例涉生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同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这起案件的判决,也意味着截至8月底同安法院在办的扫黑除恶案件全部审结。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同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发起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攻坚战,不停滞、不拖延、不等靠,扬司法利剑斩黑恶毒瘤,守护河清海晏,还一片天朗气清。

同安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动真碰硬 强力推进案件“清结归零”

扫黑除恶是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司法水平的法律战。

召开多次部署推进会、制定责任清单目标、细化工作职责……同安法院紧扣审判职责,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完善审理机制,审结了一批案情重大复杂的涉黑恶案件,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经查,多次被刑罚处罚的刑满释放人员叶某文伙同不法商人叶某图、村书记叶某源、村主任叶某湿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在省重点项目——水库主蓄水区扩挖工程点及填土区开采高岭土、河沙等矿产资源,并私设洗沙场,将盗挖的矿产清洗倒卖,造成采矿污染;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充当“保卫组”站场、巡场,采用暴力手段迫使他人退出经营活动;非法开采销售的高岭土,案涉金额高达759万余元。

“被告人叶某文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同安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洪秀娟说,这起案件涉及违法村干部、“地头蛇”和不法商人,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审理这起涉生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同安法院组成以分管副院长、庭领导为合议庭成员的审判团队,形成分管领导相互沟通、办案人员相互交流、疑难案件共同探讨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案件审理。

在确保审判质效的前提下,“依法打击,从严从快”成为同安法院审理涉黑恶案件的共识。去年11月26日,同安法院一日之内宣判了3起涉黑恶案件,这是该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的一次重大行动。

同安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同安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办工作意见》,协调联动各部门,通过建章立制推进依法快审快办;在审判阶段,承办法官将加快结案进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明确结案期限,对所负责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列出时间表。

“通过完善各项审理机制,同安法院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提前实现了‘案件清结’目标。"同安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郭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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