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召开审查听证会

2020-09-10 15:06:0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对一起交通肇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0日讯 近日,尤溪县检察院对黄某交通肇事一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害人家属、黄某所在学校的老师等人参加,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质量。

2020年6月22日,高中生黄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同学去学校途中,未停车让行,撞到人行横道上的一位老人,造成其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后果。2020年7月13日,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本事故的直接原因,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黄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该院鉴于黄某还是学生,已被大学录取,是过失犯罪,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综合衡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本案犯罪情节,拟对黄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以帮助黄某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更好地回归社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诉讼过程、法律适用、拟相对不起诉理由等向与会人员做详细阐述。随后,与会的侦查人员、被害人家属、拟被不起诉人、学校老师分别发表意见。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与会听证员综合案件基本情况发表监督意见,认为该院办理的上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件拟不起诉的决定。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郑世贤 邱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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