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检察院:脱贫攻坚路上那抹“检察蓝”

2020-09-09 15:02:5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9日讯 “现在家里生活怎么样?是否还存在什么困难?”近日,武平县检察院主动上门向行动不便或路途遥远的因案致贫、致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属送去司法救助金,并主动关心他们目前的生活情况。

近年来,该院主动加强与扶贫办、法院、妇联等机关单位和群团组织的联系沟通,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大救助力度,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

挖掘救助线索

关怀因案返贫群众

防止因案返贫,积极开展检察办案中的司法救助,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助力脱贫攻坚六项具体措施之一。武平县检察院积极贯彻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户、残疾人等作为救助的重点对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救助。

75岁的曾某连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家属,她的儿子在2019年10月的一场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而肇事的摩托车司机当场逃逸,至今仍未查到,无法进行索赔。曾某连的丈夫于2016年因病去世,她家原本就是国标贫困户,近些年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帮扶下已经顺利脱贫。眼看日子越过越好,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原本已无劳动能力、需要靠儿子赡养的曾某连承受了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生活一下子重返困境。

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办理控申案件的检察官洪小东在与扶贫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中,发现了这一司法救助线索,认为曾某连可以申请救助,便第一时间告知她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并主动上门受理该案。经仔细调查了解后,洪小东认为曾某连的情况切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上报情况,最终为她申请到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武平县检察院积极强化各部门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协调联动,将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作为常规审查内容,逐案了解不法侵害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损失及其生活是否存在困难等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并将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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