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9月5日公告

2020-09-08 11:51:1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林永勇、林伟伟(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南门18号):

本院受理原告俞小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12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黄孝辉、谢萍桂、张文坚、刘米寿:

本院受理原告倪庆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黄孝辉、谢萍桂、张文坚、刘米寿:

本院受理原告刘登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黄孝辉、谢萍桂、张文坚、刘米寿:

本院受理原告黄丽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谢萍桂、张文坚、刘米寿:

本院受理原告林荟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詹郑二、刘琼玉:

本院受理原告王姬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50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黄丽春: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121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黄丽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1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漳州市宝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货运分公司与被告漳州市宝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林辉:

本院受理原告连江县房产服务中心与被告林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詹华:

本院对徐小红诉詹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詹华:

本院对林建彬诉詹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郑坤、章伟: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坤、章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闽0125民初18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潘良斌: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2156号原告陈翠华与被告潘良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韩秀:

本院受理原告路观光与被告福建省将乐县民政局、第三人韩蕾、韩秀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1行初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福建省将乐县民政局于2011年4月25日所作的路观兴与韩秀婚姻登记的行政行为,J350428-2011-000777号结婚证无效。案件受理费50元,由福建省将乐县民政局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路观兴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林香玉:

本院受理原告王木根与被告马良、林香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1民初750号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及从2018年2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暂算至2020年6月30日止利息为9000元。)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范后元:

本院受理原告许丽彬与被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刘建华:

本院对胡红强诉刘建华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陈永旭:

本院受理原告林忠友与被告陈永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温岩銮:

本院受理原告林爱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李华琴: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清市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华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19)榕仲受36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中止仲裁通知书》、《恢复仲裁通知书》、《决定书》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3: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5日

泉州长龙职业培训学校: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工程学院与被申请人泉州长龙职业培训学校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520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5日

福州格之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睿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州格之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36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3: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5日

林先鑫:

本院受理原告王育辉与被告林先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吴星榕: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与被告吴星榕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郭重荣: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德威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郭重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蔡明林: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与被告蔡明林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李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三元支行与被告李爽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罗灿福、王美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灿福、王美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27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杨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原告与杨宝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杨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2615.98元;杨宝应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支付原告从2019年10月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杨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000元;五、原告有权以杨宝坐落于沙县夏茂镇文昌小区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谢荣、汤秀珠、邓代根、王桂香: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荣、汤秀珠、邓代根、王桂香金融借款合同纠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27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福州源溯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键津、林碧容与你单位关于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333号、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334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8号楼三层)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9月3日股东会决议,福鼎市嵛山鸳鸯农业专业合作社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159385830

联系人:尤明香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嵛山镇东角村海滨路57号

福鼎市嵛山鸳鸯农业专业合作社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清泰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3年8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07501292XE),现声明作废。

福清泰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章文:福安市胜源福工贸有限公司,声明作废。

福安市胜源福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更正声明

福建川闽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福建法治报刊登的减资公告,其中“根据2020年7月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川闽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系误刊,正确为:根据2020年7月1日股东决定,福建川闽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特此更正。

福建川闽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孑非鱼工艺品店不慎遗失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壹份,许可证编号:JY13509820034787,现声明该副本作废。

福鼎市孑非鱼工艺品店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林影服装经营部不慎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5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执照注册号:350981600217534,现声明该正本作废。

福安市林影服装经营部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司公章一枚,编码:3522040005270,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9月3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神蓬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159385830

联系人:尤明香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嵛山镇东角村海滨路58号

福建省神蓬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9月4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君和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067395315

联系人:李伟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太保境38号一楼081室

福建君和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漳平市永福花卉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丢失,证号:漳民社证字第2018号,发证日期:2001年10月20日,有效期限:自2001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0日,特此声明!

福建省漳平市永福花卉协会

2020年9月5日

声 明

福建源达物流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变更为福建省利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原公章(编号3505050002269),章文:福建源达物流有限公司;原财务章(编号:3505050002275),自见报之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福建省利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3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华唐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713952882

联系人:向爱华

地址:福建省漳州高新区靖城镇草坂村红塔东路56号

福建省华唐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分立公告

经2020年8月20日股东会决议,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万元拟存续分立,分立新设福安市闳阔电机有限公司,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存续。分立后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减至180万元;分立新设的福安市闳阔电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950589188

联系人:?黄兴寿、林小华

地址:?福安市城阳镇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小区金百路5号

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韵杰茶行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3年5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782600071683),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韵杰茶行

2020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宁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宁德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宁德驰汽车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合志软件有限公司2020年8月2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穆新敏 联系电话:18650395527

清算组成员:穆新敏、蔡香、福建省云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2号创业楼401室

福州合志软件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穆新敏

2020年9月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木楠狩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桂丹丹

联系电话:18950029653

联系地址:??清流县嵩口镇滨河新村

福建木楠狩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桂丹丹

清算组成员:桂奥云、郑加颖

2020年9月5日

1、2019年5月27日1时许,坑园派出所在疏港公路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封闭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浙B7K61Q)。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4.25吨。

2、2019年6月13日22时2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下元村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鄂AJ832L)。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4.02吨。

3、2019年7月1日22时30分许,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U1R96)。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10.5吨。

4、2019年7月19日4时4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红绿灯路口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A5N35)。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0.81吨。

5、2019年7月25日16时3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路段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XF390)。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0.49吨。

6、2019年10月9日22时3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文山村路段查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赣C89058后挂牌号为赣C0T68)。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30.51吨。

7、2019年10月10日1时2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文山村红绿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F6L05)。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10.39吨。

8、2019年10月10日1时2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坑园镇红下村文山红绿路段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P0A37)。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10.01吨。

9、2019年10月10日1时2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坑园镇红下村文山上坡路段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Y2X13)。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0.71吨。

10、2019年12月2日21时3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下元村燕峰路红绿灯路段查获一辆轻型仓栅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V5D63)。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9.82吨。

11、2019年12月2日21时4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下元村燕峰路红绿灯附近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2EH95)。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9.75吨。

12、2019年12月27日22时1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文山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Y653L)。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10.41吨。

13、2020年4月5日,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下屿村建中路郑德朱食杂店查获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经测量,该成品油为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18.46吨。

14、2020年4月7日22时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路段查获一辆中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P0616)。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10.54吨。

15、2020年4月7日23时3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莲花山路段查获一辆重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Q5731)。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8.98吨。

16、2020年4月22日23时许,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路段查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川S75079后挂车牌号闽AE958)。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31.19吨。

17、2020年4月22日23时4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文山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9EQ81)。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4.08吨。

18、2020年6月6日凌晨4点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C21UN8)。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9吨。

19、2020年6月8日03时3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莲花山路段查获一辆轻型封闭货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闽A1EM98)。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2.43吨。

20、2020年6月12日2时30分左右,坑园派出所在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路段查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车牌号为赣FA8211)。经测量,该辆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共计32.12吨。

21、2019年1月18日,筱埕派出所在巡逻过程中查获闽AR7A95轻型厢式货车,车内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7.2吨。

22、2019年5月14日23时许,筱埕派出所在连江县筱埕镇大埕加油站路段查获闽AZ8P21轻型封闭货车,车内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4.55吨。

23、2019年5月21日,筱埕派出所在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路段巡逻过程中查获闽AP0Z73轻型封闭货车,车内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0.96吨。

24、2019年5月21日11时许,筱埕派出所在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路段查获闽AZ5L88轻型封闭货车,车内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13.42吨。

25、2019年7月4日23时许,筱埕派出所在连江县筱埕镇筱埕村东亭路一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柴油5.63吨。

26、2019年7月20日22时许,筱埕派出所在连江县筱埕镇埕口村码头查获鄂AJ832L轻型封闭式货车,车内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4.8吨。

27、2019年10月20日13时许,筱埕派出所在连江县筱埕镇大埕村路段查获闽AA5N35轻型普通货车,车内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0.23吨。

28、2020年8月19日1时许,官岭边防派出所在连江县头镇冠海沙场旁查获闽G39551(闽G3858挂)油罐车、辽L36085(辽L7411挂)油罐车、闽GA1756(闽G6055挂)油罐车、赣D95627(赣DF542挂)油罐车,车内油罐中载有柴油64.58吨。

29、2018年10月23日,敖江派出所在连江县敖江镇上山村侨场路查获涉嫌被盗的3部无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瓶40组,电动车分别为红色台翔牌(车架号为0851218082046073)、黑色台铃牌(车架号为585221885233XX6)、银色精品牌(车架号为14131506);电瓶分别为绿色超威牌18组(编号为XK06-006-00303、XK06-006-00303、XK06-006-01290、XK06-006-01198、9515433323752459、XK06-006-00303、XK06-006-00303、41S067LS、XK06-006-01140、XK06-006-00480、XK06-006-00303、XK06-006-01290、XK06-006-01198、XK06-006-01139、XK06-006-01140、XK06-00(1-6)-0303、二组编号同为XK06-006-00303)、黑色超威牌1组(编号为XK06-006-00303)、绿色天能牌10组(编号分别为D826615910DZ26、EHVPXM5917DZ26、W406945918DZ26、CP05545910DZ26、KD59030528DZ26、EM21425910DZ26、E402331002DZ26、EK3315910DZ26、W302183918DZ26、1803016-(1-6)EB11495918DZ26)、黑色天能牌1组(编号为BA05811001DZ97)、绿色旭派牌7组(编号为TB000B4C180610-591、XK06-006-01308、TB000B5C171121、TB000B5C171001、XBQOA-B5J180415、XBQOZ-B5Z180508、TB000-b6b170909)、绿色博郎牌2组(编号为TBG00B4B170818F、XBQCE-B51170725)、绿色快点动力牌1组(编号为FJ01KD)。

请上述被扣物品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六个月内到连江县公安局相应单位认领,逾期不认领,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地址:福建省连江县丹凤东路13号连江县公安局,联系人:郑警官,电话:0591-22133615。

连江县公安局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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