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教守护“少年的你”

2020-09-08 10:19:0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晋江法院创新“民企未成年人帮教”模式纪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8日讯 “没有铁网高墙,没有冷眼相待,有的是书目繁多的图书室、布置温馨的心理辅导室、干净明亮的办公室,和一群共同学习、成长的同事,让人有家的感觉!”因盗窃犯罪在晋江市七彩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接受矫正的小郭说。

如小郭所说,这里就是帮助小郭这样的失足少年走向新生的“家园”——晋江市人民法院在七彩狐服装织造公司设立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

近20年来,随着晋江民营经济的发展,晋江这片热土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在这里追求梦想,安营扎寨,成为“百万新晋江人”中的重要一员。随着时间的推移,“民工二代”群体不断壮大,但由于大部分外来务工父母采取“放养式”的家庭教育方式,“民工二代”逐渐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群体。2005年来,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晋江市人民法院以润物无声的教育理念,以先试先行的勇气,走出一条富有晋江特色的失足少年民企帮教之路,在福建省人民法院成立70年来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中留下坚实的足迹。

赤诚的初衷——

为了孩子的明天

在审判实践中,晋江法院法官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上升趋势和低龄化趋势,且非晋江籍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有较大比例。据统计,2001年至2006年期间,晋江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外地籍被告人占比87%左右。

有一些外地籍失足少年,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但是,由于该部分人员长期外出、居无定所等原因,不具备监管考察帮教条件,无法适用缓刑。其户籍所在地认为该被告人长期外出,无法进行有效监管;晋江市则认为该被告人居无定所,不是户籍所在地,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倘若因为外地籍失足少年没有帮教环境就对他们一判了之,不管不顾直接送进未管所,不仅造成对他们在处刑上的不公,而且监所内交叉关押环境使得相互‘感染’的问题将不可避免,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的难度无疑倍增。”面对这一两难问题,法官们不断思索。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的初衷,从因地制宜的原则出发,晋江法院的法官们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携手晋江的民营企业、通过在民营企业设立失足少年帮教基地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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