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宣判一起扰乱法庭秩序罪案

2020-09-02 11:20:5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日讯 8月28日,惠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扰乱法庭秩序罪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廖某殴打、威胁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8年12月7日,惠安法院崇武法庭开庭审理占某与被告人廖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前,廖某在审判庭内对占某进行辱骂、威胁,被法庭工作人员制止。因廖某情绪激动,可能影响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主审法官指派保安人员邓某到审判庭维持秩序。庭审中,廖某多次随意插话,打断庭审。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依次核对笔录,并安排邓某对廖某贴身跟随以防其有过激行为。占某核对笔录后,因担心被殴打便先行离开,廖某遂转身追向占某。邓某见状便跟在廖某身后拽住其上衣予以制止,二人在经过崇武法庭办公楼的阶梯时,廖某为摆脱邓某的制止,用左手抓扯邓某的衣领使其摔倒在地,致左跟骨粉碎性骨折。之后,廖某在崇武法庭大门追上占某,不顾法庭工作人员的制止,用力推搡占某,抓住占某的头发对其进行殴打,被法庭工作人员强行拉开后,又继续在安检室等处对占某进行辱骂、威胁。

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到现场,将被告人廖某抓获。经法医鉴定,邓某、占某的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二级、轻微伤。

(谢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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