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8月28日公告

2020-08-31 13:34:3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李启文、黄秋海玲:

本院受理原告黄六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大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杨金凤、余寿荣、余冠龙:

本院受理原告叶平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902民初50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刘玲:

本院受理原告林文辉与被告刘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石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石志成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陈竹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陈竹红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李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李倩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陈小吟: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178号原告马建宁与被告陈小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1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何意清: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何意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鲍允玉:

本院受理原告李丽云与被告鲍允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0)闽0125民初1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林德兴:

本院受理原告关国祥诉被告林德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本院(2020)闽0322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东莞市沙田创杰无纺布加工厂: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金怡丰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宋银木:

本院对刘伟兵诉宋银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宋银木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刘伟兵借款215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傅惠强: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傅惠强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1429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李来水:

本院受理原告杨汝春与被告李来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27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308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罗朝勇、时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罗朝勇、时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0)闽0481民初1944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要求二被告偿还尚欠的借款本息59472.10元、利息2592.24元、滞纳金7517.49元、分期手续费6887.5元,合计81200.69元;2.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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