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显成效

2020-08-28 14:10:0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10分钟庭审”的台下功夫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8日讯 “本院对陈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审判结束,现在闭庭。”随着法槌清脆的敲击声,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刑事案件庭审结束了,从开庭到闭庭用时不到10分钟。现在这种“10分钟庭审”在上杭县法院的法庭上屡见不鲜,庭审效率大大提高。

“10分钟庭审”只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2018年10月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上杭县检察院紧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念好“宽、质、准”三字经。今年以来,上杭县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0%。

“宽”字当头

阶段细化展价值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个全新的制度,我们要迅速转变思维,为制度运行提供组织保障与机制保障。”上杭县检察院检察长戴宇明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推动会上对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作出部署。

为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诉讼各阶段能顺利衔接,上杭县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多次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专题联席会议,牵头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起顺畅的认罪认罚案件诉讼衔接机制。同时,规定根据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阶段细化从宽幅度,按照“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轻、减轻的幅度越大”的原则,以基准刑的30%、20%、10%以下的标准建议从轻、减轻。通过区分认罪认罚从宽的阶段性,促使犯罪嫌疑人能尽早认罪伏法,节约司法资源,展现制度价值。

“质”字主阵

保障权益提质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简化了庭审过程中举证、质证等流程,因此出现了开篇所讲的“十分钟庭审”。但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检察官们也没少下功夫,安排值班律师会见、证据开示、听取律师意见、开展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等,工作量比以前似乎大了许多。

“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了许多诉前工作,却让我们在办理一些案件时,多了一剂强心剂。”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说。在办理一起17人的团伙犯罪时,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含糊其词,通过多次释法说理并开展认罪认罚工作,该案14名犯罪嫌疑人最终认罪认罚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他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也得以印证,使该案顺利审结起诉,并在2天内结束了庭审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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