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8月22日公告

2020-08-26 23:08:5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卢森林: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卢森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2日

童万力: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童万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27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2日

陈正玺: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陈正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2日

陈敏鸿: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陈敏鸿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2日

邱荆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邱荆明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2日

魏成财:

本院受理原告邓秋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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