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法院法官上门调解化纠纷

2020-08-21 15:37:3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不让家庭变故使孩子权益受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1日讯 近日,罗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迎来一位愁眉不展的女子屠某,她到窗口咨询“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立案程序。

原来,2006年,30岁出头的屠某与55岁的黄某相识相恋,并在罗源同居,屠某于2009年育有一子,后因与黄某感情不和,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2012年,屠某独自离开罗源,日常与黄某鲜有联系。谁料黄某于2018年中风瘫痪,常年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后到白塔乡敬老院生活。于是,孩子的抚养成了一个大问题。为让孩子更好地学习、生活,屠某从外省赶至罗源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

立案庭庭长李孝逸了解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由于黄某无法亲自前往法院参与调解,遂决定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上门调解服务。

当日下午,立案庭3名干警及屠某抵达白塔乡敬老院。干警详细向黄某告知原告的诉求,认真询问黄某意见并做好记录,最终俩人达成协议,决定孩子由原告屠某抚养,双方当场签订调解笔录。“我从外省跑到福建打官司,以为会很艰辛,没想到一天之内都把事情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了!”调解结束后,屠某紧握干警的双手,连连道谢。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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