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7月11日公告

2020-07-14 11:45:4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4日讯

郑建、赵建波、张彬、郑雪云: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28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建、赵建波、张彬、郑雪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肖克平(住福建省福清市高山镇高山村陈厝美149号)、

林述银(住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围墙底11号):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237号原告陈新圣与被告肖克平、林述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陈洪:

本院受理原告曹丽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124民初749号。原告曹丽兰诉请:判令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及婚生女归原告抚养等(详见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陈会礼:

本院受理原告谢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袁付贝、陈金桃: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邱瀚影:

本院对邱梦婷诉邱瀚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詹清妹:

本院对詹明祥诉詹清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陈玉群:

本院受理原告代维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39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江游凡:

本院受理原告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诉被告江游凡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703民初1137号。诉请1、判令解除双方2017年3月22日签订的编号为201701865《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2、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注销业务宗号为151703220037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3、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代偿款67087.27元(人民币、下同),并以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以10010.75为本金计算自2018年7月31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10585.21为本金计算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10569.19为本金计算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35922.12元为本金计算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5月8日为15455.35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39263.4元;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43637元;上述款项合计265443.02元;6、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平旺春园花卉有限公司2020年6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李忠文

清算组成员:陈文辉、李孝东

联系人:李忠文

联系电话:15859991558

福建省南平旺春园花卉有限

公司清算组

2020年7月11日

遗失声明

邵武世纪之春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邵武世纪之春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邵武世纪之春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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