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贫”助力精准扶贫

2020-06-04 10:05:1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三明两级法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4日讯 日前,永安市上坪乡大进村一派热闹景象:村民们围坐剥壳、清洗笋肉、烤制笋干……“八闽山珍”吸引全国不少客商前来订货。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千方百计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今年是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邓友发在大进村驻村的第三年。三年来,他和村干部全力协调解决大进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带领群众发展烤笋、乡村民宿等产业,打赢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没有局外人,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三明法院形成以选派第一书记、驻村(企)干部为主力,硕士志愿服务团、新任职干部为补充的较为稳定的扶贫干部队伍。三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向挂包贫困村派出第一书记18名、驻村(企)工作干部33名。

除了选派扶贫干警,三明市两级法院还充分发挥打击犯罪、执行攻坚、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找准司法扶贫切入点,切实保障脱贫攻坚。三明中院制定《关于司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实施意见》,从提升站位、强化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二十条举措。两级法院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院党组和“一把手”负责的脱贫工作责任机制,成立专项脱贫办,明晰工作职责,开展司法保障脱贫攻坚日常性工作。

“这个农药有质量问题,不能防治稻瘟病,水稻都减产了。”不久前,建宁农民涂某、林某等10户村民来到了法院。原来,村民们在应某的店铺里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农药“拿敌稳”,本以为可以防虫增产,没想到60多亩水稻颗粒无收。

“经检验,该‘拿敌稳’农药未检出有效成分,属于假农药。”建宁法院法官第一时间实地调查、多方走访,最终以销售伪劣农药罪依法判处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积极协调应某赔偿农民们的损失,切实维护农民们的合法权益。

“没有法院的帮助,真不知道要怎么撑下去。”倪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事故导致他一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一处。原本就家境贫寒,妻子智力障碍,一大笔外债未还,受伤后一家人的生活更是寸步难行。

更让人揪心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吴某下落不明,银行账户无存款,将乐法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确定倪某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法院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为倪某一家争取到5万元的救助金。

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三明中院探索建立救助案件快速专办机制,主动向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释明司法救助制度,简化工作程序,缩短救助周期。建立执行保险救助资金,每年拨付40余万元用于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人。2018年来,共对1342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78万余元,为477名案件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申报手续,发放司法救助金958.92万元。

如今,“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已经成为全体三明法院人的共识。永安法院“四点发力”助推脱贫攻坚,持续开展涉贫案件“清零行动”,得到省高院领导的肯定;三元法院出台《关于推行“平时工作法”的实施方案》,针对挂包村(居)实行网格化管理,制作并发放“服务群众联系卡”3000余张;建宁法院在贫困对象识别上,采用“一申请、两比选、三公示”工作法,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到位……

一项项保障民生的措施,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精准的司法服务。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伟 吴雨珊 林玮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