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5月29日公告

2020-05-29 09:56:19 来源:

认领公告

2020年5月26日13时42分许,深沪边防派出所民警在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迎宾路旁一空地上,查获一个油罐,该油罐内均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计2.05吨,现场未查获涉案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

2020年5月29日

认领公告

2020年5月26日12时20分许,深沪边防派出所民警在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仕春村旁一空地上,查获一个油罐,该油罐内均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计0.79吨,现场未查获涉案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

2020年5月29日

认领公告

2020年05月26日13时10分许,深沪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迎宾路旁附近一空地内查获2个塑料油桶,2个塑料油桶内均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计0.68吨,现场未查获涉案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

2020年5月29日

遗失声明

本人董钟斌,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12月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名称:福州市仓山区董钟斌小吃店,注册号:350104600259052。特此登报声明作废。

声明人:董钟斌

2020年5月29日

阮月燕:

本院受理原告连丽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林培如(原住福建省永泰县赤锡乡白叶村垄里7号):

本院受理原告谢池郎诉你与梁红艳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许旺、陈敏: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641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许旺、陈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黄龙华、余小英: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江霖兴活动房有限公司与被告黄龙华、余小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黄小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黄小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下午15: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卢建平: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348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卢建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张荣文: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343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张荣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陈信法、马晓洪:

本院受理原告刘建明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谢和海:

本院对刘香花诉谢和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2民初4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齐青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泰宁慧恩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泰宁慧恩木业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判令你归还货款124,200元并支付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6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张清旺、陈一祝:

本院受理原告许加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703民初24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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