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出台30项服务保障措施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法治防线

2020-02-13 09:42:15 来源: 福建高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0年2月1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七个方面30项具体举措。

一、意见起草背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在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2月1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决定》,对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规范,为做好恢复生产、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执法司法政策,为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强化对涉及疫情矛盾纠纷的前瞻预判和积极应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出台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七个方面30项具体措施,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严惩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稳妥审理和执行涉疫情案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七个方面30项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防疫、依法治理,依法稳妥审理和执行涉疫情案件,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第二部分是刑事审判部分,强调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涉疫情的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犯罪、经济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职务犯罪以及伤害医务人员、破坏交通工具及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环境资源等犯罪要依法予以严惩。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被告人,要坚决依法严惩直至依法判处死刑。同时强调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第三部分是民事审判部分,强调要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

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弘扬诚实信用,保障公平正义,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金融保险纠纷、企业破产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要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原则,及时高效化解劳动者与企业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坚决遏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等行为,依法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第四部分是行政审判部分,强调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支持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实施的疫情防控行政政策以及采取的紧急防控措施,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政执法行为,稳妥审理涉疫情行政案件,依法引导相关当事人合理主张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第五部分是执行工作部分,强调要审慎开展执行工作,

依法善意文明执行。暂缓对疫情防控医院、医务人员和相关企业的执行工作,避免因执行行为影响疫情防控防治工作开展;慎用对企业的财产查控措施,积极适用“放水养鱼”措施,增强造血功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慎用人身强制措施,适当免除协助执行义务人责任,充分保障当事人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

第六部分是诉讼服务部分,强调要优质高效规范服务,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规范涉疫情案件立案工作,开通专门“绿色通道”,对涉疫情案件开设专窗,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依法保障涉疫情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积极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努力在诉前化解因疫情产生的矛盾纠纷;全面拓展线上诉讼活动,进一步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规范开展“网上立案”“视频接访”“远程庭审”“远程调解”“线上查控”“委托执行”等工作,着力用线上诉讼服务的简便解决人民群众因疫情带来的线下诉讼的不便。

第七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要严明工作纪律,

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层层压实责任,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强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卫生防疫部门等的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和科学防控普及宣传,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严明工作纪律,对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