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两级检察机关齐心“战疫”

2020-02-10 20:46:50 来源: 海峡法治在线

口罩下的并肩协作

海峡法治在线2月10日讯 “野生动物的来源务必彻查并严肃处置,另外,侦查取证期间千万要做好疫情防控保护措施!”近日,南安市检察院检察官老王戴上口罩早早来到了办公室,在充分研阅案情后拨通了侦查人员的电话。

原来,犯罪嫌疑人洪某春节期间在某互联网平台兜售野生动物猕猴,当地公安立案侦查后,南安市检察院当即响应,依法提前介入了侦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检察官采取远程连线方式详细跟进取证进度,针对性提出侦查建议,并强调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严惩。2月7日,南安市检察院对洪某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

疫情源头防控,履职不等不靠。在应对疫情期间,泉州市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春季行动”,提前介入3起涉野生动物案件,效果显著。合力打击之外,泉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线索排查,督促监管部门对餐饮行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野生鸟类迁徙途经地、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等4类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

疫情来袭,安全的空间距离下,凝聚了更紧密的协作。为有效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泉州市检察机关快速启动远程办公模式,全面部署“四项协同”工作措施,形成合力有效打击防控疫情期间各种犯罪活动。

“面对面的沟通少了,打击涉疫犯罪的协作却不容半点拖慢。”泉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泉州市检察院启动联合接访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对通过邮寄、网络和12309检察热线反映涉及防疫物品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由业务部门及时介入进行犯罪线索的排查、研判、办理和答复,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从严打击政策。

此外,泉州市检察院协同市场监管局和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协作机制,3日内完成沟通、草拟、会签,迅速出台《关于共同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经济犯罪行为的工作意见》,加强犯罪线索信息实时共享,借此加强犯罪线索信息实时共享,建立违法行为性质法律研判共商通道、开通犯罪线索移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以及批捕、起诉绿色通道,同时注重发现防疫过程中的行业性普遍问题,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和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目前,泉州市检察院共排查违法线索37条,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条,指导基层院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假口罩诈骗”等3起疫情防控刑事犯罪。

(通讯员 吴世舜 王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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