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家事审判有特色

2020-01-16 09:49:0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探索新思路 巧断家务事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关系是家庭的基石。近年来,随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尤溪县人民法院深入挖掘朱子文化精髓,以“和好、和离、和谐”的“三和”理念为主导,创新具有当地特色的家事审判工作模式,探索出专业化、个性化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调解优先 修复情与爱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家事纠纷多发生于家庭中的一些小事,如果没有很好地处理这类纠纷,可能会导致家庭关系恶化,因此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尤溪法院家事团队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情说理,以情动人,不遗余力地做好调解工作,修补亲情,化解矛盾。

不久前,在尤溪法院的家事审判服务中心,小华因为小强婚内出轨,怒气冲冲地要求离婚,但小强不愿意离婚,俩人争吵不休,这是第二次来到法院。法官了解到其实俩人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小华多半是因为赌气才要离婚,这段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于是,法官给他们播放了尤溪山歌《十劝夫妻》。当听到“二劝夫妻有感情,能是噢口莫恨心”时,俩人明白不能因为平常的小吵小闹影响夫妻感情,表示会冷静思考。在之后的调解中,法官多次利用“背对背”调解方法,引导俩人听关于家庭和谐的尤溪山歌。小强说:“我还是想有一个完整的家,我们是青梅竹马,不忍心就这么分开。”法官赶忙把小强的态度告诉小华,小华听后表示:“愿意再给小强一次机会”。最后,俩人又来到法院,小强写下“忠诚保证书”,俩人和好如初。

为更好地开展家事调解工作,2019年5月,尤溪法院启用家事审判服务中心。中心的入口是一扇含有尤溪当地土堡元素的大门,门的两旁配有蕴含家事文化的对联,希望每个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都能平心静气地处理矛盾和纠纷,妥善化解矛盾。进入大门后,便看到“和合门”“和合堂”“劝和厅”“牵手台”等场所,这里有理学家朱熹所提的中国古人家训,古韵古风的沙发、茶几,为家事案件调解创造舒适、温馨的调解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尤溪法院充分发挥山歌文化的感化作用,选取有关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的山歌用于调解家事纠纷,启迪夫妻双方相互谦让,包容理解。

多元解纷 巧断家务事

2019年5月,尤溪法院聘请了21名在群众中威望高、熟悉当地民俗民情的各界人士担任家事特邀调解员,让他们参与诉前纠纷的调解,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李姐便是其中的一员。

林某、谢某与徐某本是一家人。几年前,林某的丈夫谢某因意外事故死亡,林某与婆婆徐某就谢某的房屋、林地等遗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徐某主张应该平均分配谢某的遗产,而林某则认为谢某的遗产中的林地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予分割。

李姐了解到情况后,认为本案虽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如果解决不好,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

随后,李姐分别到徐某和林某的住处做调解工作,释明法律,让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着重劝说徐某要多考虑林某本身无固定工作,且需独自抚养女儿小谢,压力较大,可以适当让林某多分得一些财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许某各得房屋的一半产权,林地归徐某所有,徐某每年补偿小谢1.5万元直至其成年。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该院家事特邀调解员实行三年任期制,主要由妇联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接受法院的委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一些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产生矛盾的根源,并结合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同时,家事特邀调解员还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参与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调解工作,助力法院巧断“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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