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1月3日公告

2020-01-03 17:10:3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1、连江刑侦大队于2018年侦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时扣押了一条K金项链(重约2.76克),一条黄金手链(内有7颗珠子,重约4.14克),一枚黄金戒指(内部有花纹,重约5.57克),一个黄金吊坠(花型,重约4.39克)。

2、连江筱埕派出所于2017年侦办盗窃案时扣押了一张面值5万、一张面值5千印度卢比,一张面值10万越南盾,一张面值1千柬埔寨币,三张面值100元台币,一张面值20元港币,一张面值10元巴西币,五张面值5元欧元,两张面值2元新加坡币,一张面值1元美元,一块 CARTIE牌(型号为218632PX 388)女式手表,一块CARTIE牌(型号为2921 SWISS MADE)男式手表,一块CASIO牌(型号为EF-512D)男式手表,六块中央造币厂字样银锭(重约31-32克不等),七枚类似光绪元宝字样银币,二枚类似伍圆版中华民国字样银币,一枚成分质地不详棋仙字样银元宝,一枚成分质地不详壹圆寿字样银元宝,十六枚质地成分不详四大美女字样银元宝,一块浅绿白翡翠(带编织绳,重约10.78克),一条银项链(含“长命富贵”字样吊坠,重约16.29克),一条银项链(含吊坠,重约6.49克),一条银项链(重约1.14克),一只圆珠银手链(重约7.22克),一只圆珠银手链(重约6.82克),一只银手镯(重约14.31克),一只银手镯(重约14.37克),一只银手镯(有锁扣,重约8.78克),一只银手链(多圆珠,重约12.88克),一只银手链(重约26.46克),一个银如意(重约10.06克)。

因上述2起案件共计69件物品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截止2020年7月3日)到连江县公安局认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依据规定处理并上缴国库。

联系民警郑警官:13809546646

单位电话:0591-22133615

连江县公安局

2020年1月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龙文区步文街道龙奎办公设备维修部不慎遗失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03MA33457729,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文区步文街道龙奎办公设备维修部

2020年1月3日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催告书

莆荔卫医罚[2019]履告催字3号

当事人:陈建远,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住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西洪村谢大67号,身份证码:350321198202250732。

因“你非医师行医”一案,本机关于2019年6月5日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莆荔卫医罚[2018]6号。经查,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莆荔卫医罚[2018]6号规定的给予陈建远:人民币柒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你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给予陈建远:人民币柒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将罚款缴至莆田市工商银行荔城支行。

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应当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或者到本机关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日

遗失声明

南靖县仰庆土特产店不慎遗失南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11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627600109660,现声明作废。

南靖县仰庆土特产店

2020年1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泉州市泉港德兴实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188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8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59789288

联系人:庄学海

地址:泉港区山腰中心工业区德和大厦

泉州市泉港德兴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郑中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行与被告郑中川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3民初3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李鸿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行与被告李鸿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3民初3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尤木霖:

本院受理原告谢为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闽0123民初3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李祯营:

本院受理原告陈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闽0123民初2922号民事判决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吴江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与被告吴江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1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郭青青:

本院受理原告陈刚诉被告郭青青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1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刘荔华:

本院受理原告吴美娇与被告刘荔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4民初388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刘荔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吴美娇借款本金6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刘荔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720元,由刘荔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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