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12月4日公告

2019-12-12 10:37:4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进兴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冯治华

清算组成员:吴新光、刘华通

联系人:冯治华

联系电话:13055707995

建瓯市进兴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12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亿顺物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亿顺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企业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宁县新桥溪尾电站(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3日的合伙人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站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站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鲍淑芳 联系电话:15359946717

地址:泰宁县新桥乡坑坪村

泰宁县新桥溪尾电站(普通合伙)清算组

组长:鲍淑芳

2019年12月4日

注销公告

根据大田县梓溪林发旺文化经济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50797903664)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9年10月08日召开了会员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协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协会此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昌兴 联系电话:18960553473

清算组成员:林文俊(组长)、林起当、林昌兴、林芳镇、林文雄。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97号401室

大田县梓溪林发旺文化经济促进会清算小组

组长:林文俊

2019年12月4日

遗失声明

泉州台商投资区雄盛电动工具商行不慎遗失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2014年10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50960024017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泉州台商投资区雄盛电动工具商行

2019年12月4日

遗失声明

吴泽为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一本,证号:(89)司律证字131001号,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吴泽为

2019年12月4日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兹定于2019年12月13日下午3:00在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1188号华美达广场酒店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南平市建阳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19辆公交车车身及车内广告位三年期租赁权。

符合条件的有意竞买者应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本公司指定账户,并带齐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拍品展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11日

展示地点:存放地

本公司地址:福州市营迹路99号七海花园8号楼1104单元(福州);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8号三楼(南平)

联系电话:0591-83441818,0599-8724480

福州天元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进兴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A349XJ73M),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进兴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建滨先生:

我司晋江市伊采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与陈哲彩(公民身份号码35042619660811603X)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协议》,将我司对你所拥有全部债权自即日起转让给陈哲彩。该《债权转让协议》于签订当日生效,现我司特依法致本函对你进行通知,请你在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直接向陈哲彩偿还上述债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晋江市伊采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李伙连、余馨善、李尾玉、陈君超: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伙连、余馨善、李尾玉、陈君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29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李伙连、余馨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47 073.33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自2017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偿还借款之日止;二、李尾玉、陈君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尾玉、陈君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李伙连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06元,诉前保全案件申请费227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9476元,由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200元,李伙连、余馨善、李尾玉、陈君超负担927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4日

福建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南方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台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南方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19)闽0429执恢80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福建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南方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送达闽中德虬估字(2019)第19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执行人福建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松光坊(松光三期)酒店整体,评估价为人民币6408万元,平均单价为4708.48元/平方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以此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拍卖。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4日

于洪祥: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神工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于洪祥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榕仲受310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榕仲裁31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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