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11月9日公告

2019-11-11 15:51:3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林宝彬(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龙湘村龙湘34号):

本院受理原告杨姬燕与被告林宝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林宝彬(住福建省永泰县嵩口镇龙湘村龙湘34号):

本院受理原告杨开攀与被告林宝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9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叶方勇(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南尾村南尾7号):

本院受理原告张才位与被告叶方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6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张兴木、唐为奇: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1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冯银:

本院受理原告黄芳芳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1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陈友煌:

本院受理原告雷大钦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林栏平:

本院受理原告雷水平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1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陈德:

本院受理原告林晓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王维:

本院受理原告陈烽与被告王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江炳:

本院受理原告蔡阿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21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江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蔡阿桂借款29000元;二、江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蔡阿桂以借款本金29000元为计算,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自2018年8月5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三、江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蔡阿桂公告费300元。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杨花妹、高世僧、高雪清:

本院受理原告张诗忠与被告杨花妹、高世僧、高雪清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82民初16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庄孝开: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佳禾装潢材料店与被告庄孝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邓承义:

本院受理原告张诗苏与被告邓承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郑必云:

本院受理原告肖秋辉与被告郑必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29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廖求贤:

本院受理原告邹美艳与被告廖求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29民初829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饶玉连、杨顺光:

本院受理原告杨陆梅与被告饶玉连、杨顺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钟水龙:

本院受理原告施建财与钟水龙、傅昔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闽0430民初13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康国模:

本院受理原告曾金峰诉被告康国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5民初343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康国模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曾金峰木材款59260元及该款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82元,由康国模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9日

吴昊伟: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中城世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9)榕仲受61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2月18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11月9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9年11月7日股东会决议,福州佳盛齐天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559155596

联系人:林仁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加工贸易区监管大楼附属楼2层207室706区间(福清市新厝镇新江路9号)(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佳盛齐天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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