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6月1日公告

2019-11-01 15:58:1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吴世明、林荔芬、林华武: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塘支行与被告吴世明、林荔芬、林华武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9年9月17日下午16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陈俊雄、吴洪武: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塘支行与被告陈俊雄、吴洪武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9年9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永胜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归还给原告莆田市永胜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货款1009050.15元以及该款自2019年4月2日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被告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莆田市永胜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因实现本案债权产生的律师费1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期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日上午8时30分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吴黎群:

本院受理原告喻奕琼诉被告吴黎群、莆田市新浦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5日9时30分在白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吴黎群:

本院受理原告梁英诉被告吴黎群、莆田市新浦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5日9时00分在白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叶赛华: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科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叶赛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闽0123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李永成: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1640号原告鲍春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陈子成、范榕华: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1597号原告张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陈贻福:

本院受理原告梁从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42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叶中华:

本院受理原告程礼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1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叶中华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程礼润借款本金人民币3300000元及利息。二、驳回程礼润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郑平清:

本院受理原告程文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63263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王孙文、李治忠: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判决被告王孙文立即偿还拖欠原告的借款,合计人民币192511元;二、判令被告李治忠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福州市洪鹏世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云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判令解除原、被告签署的《房屋装修合同》;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装修款130000元,代购燃气灶、抽油烟机及空气能热水器款10160元、垃圾处理费1800元,合计141960元;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70000元;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黄爱敏:

本院受理原告程增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1民初7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黄爱敏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程增玉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元及利息。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张国紫:

本院对原告福建盛恒隆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国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张国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盛恒隆纺织有限公司坯布货款131914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自2017年1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19)闽0182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郑师志:

本院受理原告高云光诉被告郑师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82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郑师志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高云光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从2018年3月13日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你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王忠:

本院对原告福建省长乐市元隆针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主文如下:王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省长乐市元隆针纺有限公司货款324742元并偿付逾期付款利息(其中205742元按年利率6%从2018年1月1日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119000元按月利率2%从2018年5月4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19)闽0182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福建省长乐市悦灿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灿公司)、戴梅云: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长乐区华圣织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悦灿公司、戴梅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悦灿公司、戴梅云共同向原告偿还整经款25390元及逾期利息12187.2元(逾期利息以2539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从2017年4月2日暂计至2019年4月2日止为12187.2元,实际利息计算至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悦灿公司、戴梅云承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薛洪平: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明与被告薛洪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9年9月4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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