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10月26日公告
解除租赁合同告知函
福建海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方与我司(福建众盈合富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就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0号鳌峰广场(红星苑三期)2号楼23层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你方截止2019年10月 23日共计拖欠租金430410元、物业费21877元,已构成违约。我司于2019年10月16日已致函,要求三日内支付所欠租金及物业费,你司至今未缴纳所欠费用。依据合同约定,我司正式告知你方,解除双方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收押金,并限你司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清空场地、交还租赁场地。否则我司将视为你方放弃租赁场地内财物的所有权,我司将以废弃物方式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你方承担。
告知人:福建众盈合富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仓山区悠游霓衫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丽华
联系电话:13805065335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4号楼二层22店面
福州市仓山区悠游霓衫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吴丽华
2019年10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仓山区华兴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桂红
联系电话:13799950923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街道桔园路120号龙苑B组团13号502单元
福州市仓山区华兴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郭桂红
2019年10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仓山区瀚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162042,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瀚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安汉电子产品经营部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02MA33913N4R,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安汉电子产品经营部
2019年10月26日
认领公告
2019年10月3日22时40分,我局在漳州市火山岛沿海大通道附近沙滩(北纬24°11′37″、东经118°02′42″)查获水产品121箱。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批水产品货主。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请该水产品的货主到我局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596-5682110。
漳州海警局
2019年10月26日
认领公告
2019年10月10日5时10分,我局在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岱嵩岛附近海域查获一艘钢质船舶(无船名船号,船长约28.7米、宽约5米),船载柴油一批,船上无船员,现场未发现该船船舶证书及船载柴油的任何合法手续,该船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船主或货主的任何信息。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请该批柴油的货主及船主到我大队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596-5682110。
漳州海警局
2019年10月26日
认领公告
2019年10月10日5时30分,我局在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岱嵩岛附近海域查获一艘钢质船舶(无船名船号,船长约22.9米、宽约5.3米),船载柴油一批,船上无船员,现场未发现该船船舶证书及船载柴油的任何合法手续,该船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船主或货主的任何信息。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请该批柴油的货主及船主到我大队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596-5682110。
漳州海警局
2019年10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汇银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达明 联系电话:1390223070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13层04室-1
福建汇银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杨达明 副组长:苏亚波
2019年10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达明 联系电话:1390223070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13层04室-3
福建省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杨达明 副组长:苏亚波
2019年10月26日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催告书
东自然资催告〔2019〕01号
福建东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依法定程序于2017年6月28日作出了《关于收回福建东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6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东国土资〔2017〕103号)并送达你公司,该决定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并领取土地补偿款人民币壹亿零陆佰肆拾肆万元整(¥106440000元)。期限届满后,你公司未按《关于收回福建东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6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向我局办理26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和领取土地补偿款壹亿零陆佰肆拾肆万元整(¥10644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的规定,限你公司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派员到我局办理收回你公司26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移交你公司收执的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东国用〔1999〕字第T1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东国用〔2001〕字第T031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领取补偿款。若逾期未来办理,我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收回26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上述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予以公证提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你公司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96-5885203,13489629768
联系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晋江市玖拾加餐饮有限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施俊议
联系电话:13489361222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1排6号
晋江市玖拾加餐饮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施俊议 成员:刘志伟
2019年10月26日
遗失声明
本人胡莉慧,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811069283,执业证书流水号:NO.10976183,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胡莉慧
2019年10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州一日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40121705,现声明作废。
福州一日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6日
林香禄:
本院对余秀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8民初2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林香禄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余秀珠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9年4月15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