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9月21日公告
陈新建: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陈新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16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陈颖: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陈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1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林萍: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林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1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倪爱金: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倪爱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林建斌: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林建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3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张加清: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张加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4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尤龙: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尤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5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李静: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李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6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黄建强: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黄建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姚安旺: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姚安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28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黄君敏: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黄君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30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唐连斌: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唐连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31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许丽梅: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许丽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3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徐友红: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徐友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34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郑华娟: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郑华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35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詹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詹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40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
叶龙: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叶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02民初1194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