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8月31日公告

2019-09-02 16:57:2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公 告

广大《1+2主题餐厅》(原酒热宝岛、大盛天下火锅城)会员卡用户:

本店将于2019年9月1日餐厅停止营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原会员所持会员卡里所剩余额可办理退款,请各位会员在接到本餐厅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与会员卡到本店办理退款,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此公告!

联系人:唐伟

联系电话:18505905833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白渚路188号1+2主题餐厅

2019年8月31日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闽榕(梅)环罚告[2019]15号

周传统(下祝乡兰口村非法塑料加工厂经营者):

身份证号码:330327197005016613

户籍地址:浙江省苍南县沿浦镇牛乾村大湖44号

我局于2019年5月17日对你所经营的塑料厂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厂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配套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

以上事实有2019年5月17日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19年5月17日、5月27日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2019年5月17日现场照片、梅环监测[2019]水第030号监测报告等证据为凭。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处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罚款,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举行听证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正式作出行政处罚。

联系人:黄鸿儒?? 电话:22336918

地? 址:闽清县梅溪路76号??

邮政编码:350800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31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因保管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法定代表人:林乃溪

2019年8月31日

公 告

福建省长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已受理刘太磊诉你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航人社伤险(举)字[2019]220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举证。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31日

遗失声明

连江县元享同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公章编号:3501220025029,财务章编号:3501220025030,发票章编号:3501220025031,现声明作废。

连江县元享同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镇港美石材经营部不慎遗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02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58360052710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镇港美石材经营部

2019年8月31日

俞大云(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北陈村178号):

本院受理原告郭念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81民初2866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俞大云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念敏偿还借款本金16120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游辉(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沁前村中路105号7单元):

本院受理原告覃卫忠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81民初3550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游辉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覃卫忠支付工资款3万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福建省天耀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美玲与被告福建省天耀建材有限公司、叶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9年11月26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王守岩:

本院受理原告李良建与被告王守岩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9年11月2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刘盛渊:

本院受理原告陈昌强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蒋高云:

本院受理原告林元标诉你与林世琴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林彩霞:

本院受理原告林由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郑玉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新时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与郑行标、张烁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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