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老赖 有理有据有节

2018-06-12 09:49:5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2日讯  “我不走!我不搬!这是我儿子的房!”日前,面对前来腾房的将乐法院执行局干警,80多岁的谢大爷大声地说。

原来,谢大爷的儿子谢某因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将谢某名下的房产拍卖后,谢某却和干警们玩起了“躲猫猫”,并留下老父亲“看家”。

法官们已经组织了两次腾房,可固执的谢大爷等法官一离开,就偷偷撕下封条,找来锁匠开门,重新搬回屋中。两年下来,该案一直没有腾房成功,成为法官们心里的一个“疙瘩”。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期,三明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统一执行日活动,在摸清案件底数的基础上,将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未结案件,划出执行重案难案积案,举两级法院之力,攻克查找失信被执行人及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实际行动向执行难宣战!

实际上,强制撕毁封条进入已经腾退和拍卖的房屋,是比较严重的抗执拒执行为。但行动当天,面对这样一位上了年纪又固执的老人,法官们决定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突破工作。

“谢老伯,你这样两次搬回房内居住,不配合我们工作,是有被拘留的可能的,再严重就有可能触犯刑法啦!您这么老了,何必冒险犯法呢?”法官们一方面找来居委会工作人员、公安民警等,通过解理说法化解老人的疑虑,另一方面根据谢大爷的实际情况,为其另行租赁了房屋,妥善安置好强制腾房搬出的物品,并从卖房款中先行支付6000元给谢大爷作为租房费用,终于做通了老人的工作,顺利腾房。

“因为自己法律意识太薄弱,没有意识到执行法院判决确定义务的重要性,把一起很小的事情搞成这样,以后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5月23日,永安法院正在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被告人朱某懊悔不已。

几年前,朱某为了做生意向黄某借了10多万元钱款,但迟迟不还。2010年法院判决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可还了一阵子,朱某又不给钱了,黄某无奈只好又找到永安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一查,才发现朱某把钱拿去买了一辆小型客车和轻型货车!

“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拒不偿还债务,被告人朱某已经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官介绍,后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家属迅速将剩余债务结清。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关键的收官阶段,开展统一执行日活动只是三明两级法院“围剿”失信被执行人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任务。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长华 范茜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