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5月19日公告

2018-05-21 11:29:2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06月13日15时00分许,晋江大队深沪边防派出所在晋江市永和镇侨晖路南星海冷库厂(本县跨乡镇边防辖区)内查获无合法手续冻品7147件,其中冻品牛肉( Xinguaxa)85件、冻品牛脸肉( MAFRIPAR)175件、冻品牛肚(30#绿色塑料袋)251件、冻品小箱牛肚(ICC)50件、冻品大箱牛肚87件、冻品田园凤爪205件、冻品美国凤爪1669件、冻品冻鸡三节翅1663件、冻品高级特大凤爪415件、冻品鸡翅中1016件、冻品牛筋124件、冻品猪肚1166件、冻品牛舌(ANGL0)75件、冻品牛脸肉(NIREA)。经过磅、称重,冻品重量为91.31吨。因上述被查扣的无合法手续冻品原主不明确,请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

2017年6月17日

认领公告

2018年5月15日9时40分许,我支队组织东埔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服装城服务综合大楼旁空地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的改装厢式货车,经测量,该货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5.15吨。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5月19日

雷昌海、罗阿尾、福建省沙县祥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雷昌海、罗阿尾、福建省沙县祥盛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66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春华、余士平:本院受理原告兰水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范晶水:原告福建省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范晶水、项长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63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黄明雄:本院受理原告李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偿还借款28万元并自2017年7月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息。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时30分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上述期限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谢国苗、谢晨阳:本院受理原告柯秀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谢国苗、谢晨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原告谢玉双借款本金50000元,并自2015年2月1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息;二、被告谢丽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埭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蔡建金、黄碧娟:本院受理原告陈光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3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蔡建金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原告陈光华借款本金40000元,其中本金10000元自2010年10月26日起、本金20000元自2011年3月1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均按照月利率2%计息,本金10000元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息;二、驳回原告陈光华对被告黄碧娟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埭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黄金枪、俞俊金:本院受理原告谢吓象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黄金枪、俞俊金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归还给原告谢吓象借款本金39250元,并自2015年2月1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息;二、驳回原告谢吓象对被告俞俊金、林建霞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埭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谢国苗、谢晨阳:本院受理原告柯秀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谢国苗、谢晨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原告柯秀云借款本金230000元,其中本金110000元自2013年7月28日起、本金120000元自2014年4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均按照月利率2%计息(被告谢国苗、谢晨阳已偿还75000元予以抵扣)。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埭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谢国苗、谢晨阳:本院受理原告柯秀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5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谢国苗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原告柯秀云借款本金210000元,并自2012年2月12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息(被告谢国苗已偿还159600元予以抵扣);二、被告谢晨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埭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郑英:本院受理张炜诉郑英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3民初1026-102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范后元:本院受理游勇锋诉范后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3民初92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南平市建阳区圆一典百姓大酒楼: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大自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平市建阳区圆一典百姓大酒楼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8)闽0703民初490号。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预付给被告的餐费保证金9217元(10000元扣减平台消费金额783元剩余保证金为9217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年息6%计息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林霞:原告王兴满与被告林霞、李述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因被告李述钦不服本院判决,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陈琛、冯燕玉、福州市汇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原告郑明笔诉被告陈琛、冯燕玉、福州市汇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2018)闽0304民初204号《退出诉讼通知书》,通知福州市汇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退出本案诉讼;2、(2018)闽0304民初20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陈琛应当在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郑明笔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4年12月25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郑明笔对冯燕玉的诉讼请求。如果陈琛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00元、公告费720元,由陈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许朝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与被告许朝阳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许朝阳偿还截止至2018年4月17日的本金73621.17元及相应利息;并按本金54995.43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8日至还清之日止按约定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供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遗失声明

南安洪濑驰宾百货商行不慎遗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583600631118,现声明作废。

南安洪濑驰宾百货商行

2018年5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泉港时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吴金众 清算组成员:吴文前

联系人:吴金众 联系电话:13705063101

泉州泉港时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5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江富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4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白雨 联系电话:0591-87311169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82号八方大厦二层

连江富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王厚辉

2018年5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口香堂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5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苏斌 成员:苏雪梅

联系人:苏斌 联系电话:13305930288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王南路1号(天安金典)5幢108号

福建省口香堂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

叶陈星(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中洋里村39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伟与被告叶陈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4935号《民事判决书》。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陈国弟,男,1986年8月4日出生,护照号码G19899441,原住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瑟斯特街358A号,现住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刘英与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5日

AYAKO MATSUZAKI(松崎子),女,1979年6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TG3918687,原住日本东京都杉并区和田1-20-6,现住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许永松与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5日

徐咏新,男,1991年3月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21122199103031058,原住湖北省红安县杏花乡牌坊店村陡山垸,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吴修建与被告徐咏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欠条等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鲍琳琳:

原告鲍文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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