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送达”“网格”破题

2018-04-20 10:15:0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0日讯   “送达难”严重制约司法效率,为解决“查房找人”这一送达“最后一公里”问题,泉州法院开启了探索之路。

2016年5月,泉州法院正式启动“统一送达全域通服务平台”,基本形成送达机构和送达队伍专业化、送达流程管理信息化、法院送达协作网格化、基层协助送达力量多元化的新型送达机制。2017年初,在泉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的支持下、多家基层法院探索试行的基础上,泉州法院全面建立将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将基层组织和网格员协助法院司法送达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内容的“网格化+司法送达”模式,并在全市推广。

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连同法院内部送达资源同城化,以乡镇街道为界、村居社区为点的网格化送达模式成效显著。

采访团记者参观泉州中院家事审判中心

“小网格”跨域协作

实现“事在区中办”

送达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在执法办案流程中又具有显著的辅助性、事务性,逐步将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从审判庭剥离到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打破部门各自为战局面是打通“送达之路”的重中之重。

“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做。”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谙此道,按照专业化、一体化、信息化、规范化、网格化方向,整合全市两级法院分散的送达资源,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及部分人民法庭在全市40个乡镇(街道)设立专门送达点、推行全市一体化管理,抽调100多名专职送达员、实行专业化办理,建设全市统一的送达信息平台、连线两级法院及专门送达机构,在泉州范围内形成了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技术支持,分片区负责、半小时就近直接送达的“点”“员”“线”相结合、紧密型的内部网格化送达平台。全市两级法院40个专门送达机构在各自负责的送达区域内,不分我院他院、不分本省外省,同一理念、同一标准、一体办理,泉州中院通过信息手段实时监管。

3月6日,石狮法院送达组收到连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福建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伊某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材料,连江法院委托石狮法院向被告人伊某婧所在地石狮市灵秀镇彭田后东一区进行送达。

接收委托当天,石狮法院送达员小胡、小王当即到卷宗显示的当事人的家住地址,发现该地址的房产并非当事人所有。此后,送达员快速确定当事人的居住情况信息,并写明情况,将村委会开具的证明连同材料一起寄回了连江法院。

这是泉州法院通过“小网格”跨域协作,实现“事在区中办”的缩影。去年以来,泉州法院专门送达机构累计为审判部门送达10482件,相互委托送达1845件,累计接收泉州以外其他地区法院委托送达139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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