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4月13日公告

2018-04-13 11:07:5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03月25日6时许,我大队海联边防派出所在南安市水头镇解放路红绿灯旁查获一部赣C14353-闽E6100挂改装厢式货车,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32.09吨。因上述查扣的物品来源及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4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4月7日15时25分许,泉州公安边防支队司令部缉私专班根据群众匿名举报,在晋江市磁灶镇钱坡村西区257号旁边一仓库内查获一辆废弃油罐车(车牌号闽C24429),该废弃油罐车罐内装有疑似柴油若干,经过磅、称量,废弃油罐车油罐共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2.22吨。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和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属主不明确,请属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4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4月03日03时20分,福建省海警第二支队二大队执勤官兵在湄洲湾盘屿东南侧附近海域(25°06′.05N,119°03′.18E)查获一艘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船舶(外壳涂刷船名船号“华通236”,船长约32.97米,宽约6.2米)及船载成品油一批,当场无船员,船上无任何船舶证书和船载成品油的任何合法、齐全手续。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柴油货主及船主携有效证件到我大队认领,逾期我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4-569411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望山街1号海警第二支队二大队。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二大队

2018年4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4月03日03时30分,福建省海警第二支队二大队执勤官兵在湄洲湾大竹岛西北侧附近海域(25°05′.07N,119°02′.14E)查获一艘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船舶(外壳涂刷船名船号“闽连渔运60087”,船长约22.17米,宽约4.32米)及船载成品油一批,当场无船员,船上无任何船舶证书和船载成品油的任何合法、齐全手续。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柴油货主及船主携有效证件到我大队认领,逾期我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4-569411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望山街1号海警第二支队二大队。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二大队

2018年4月13日

张建川:

本院受理原告吴仕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44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张建川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吴仕帆借款人民币22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方祖春:

本院受理原告庄文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天尾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石狮市东骏纺织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在与石狮蚂蚁城鞋服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2015年泉综授字445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对应的债权及编号2015年泉高保字445A、2015年泉高保字445B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应的担保权利、编号为(2017)厦鹭证执字第00010号的《执行证书》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石狮市东骏纺织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债务人石狮蚂蚁城鞋服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福建蚂蚁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经典、曾丽真、王雅丝、王子文。石狮市东骏纺织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石狮市东骏纺织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石狮市东骏纺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福建嘉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施忠辉:

本会受理申请人李文辉与你们之间的公司增资合同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1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陈斌:

本院受理原告长乐惠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33270元人民币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为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郑强、陈凤:

本院受理原告长乐恒添源针织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强、陈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34674元及利息8080.44元(以1346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6年12月1日计至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2、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公告费)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戴志华、戴新国:

本院受理原告吴勇成与被告戴志华、戴新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戴志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吴勇成借款本金55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二、戴新国对戴志华上述应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戴新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戴志华追偿。因本院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4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汤小凯: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大北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汤小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1251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欠款总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支付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陈影、陈文祥:

本院受理原告陈晓丹诉被告陈影、陈文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3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黄钦凤、郑东林:

本院受理原告高惠娟诉被告黄钦凤、郑东林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5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顾铨:

本院受理原告林进城诉被告顾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3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林晓炜(男,汉族,1985年6月7日出生,原住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三峰菁华园,现住地址不详。):

本院对原告方晓诉被告林晓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5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竹窖酒业有限公司2018年04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叶善敏 清算组成员:陈雪莲 赖德婵

联系人:叶善敏 联系电话:13115985617

永安市竹窖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开发区联盛机件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604100002643,声明作废。

漳州开发区联盛机件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开发区联盛机件有限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闽国税登字350698775387933号,声明作废。

漳州开发区联盛机件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开发区联盛机件有限公司遗失兴业银行龙海支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分理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91000245401、编号:3910-00540590,声明作废。

漳州开发区联盛机件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物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慎丢失中国人民银行福安市支行于2012年07月19日核发的机构信用代码证壹份,机构信用代码为G1035098100074840A,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物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开发区百事佳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8年06月02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码:350105100008952,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开发区百事佳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三明市明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尤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1月0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6563386461F,声明作废。

福建省三明市明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不慎遗失公司橡塑的圆形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公司将依法申请补刻公章。

福建省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不慎遗失宁德市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350998683058569,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福建省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不慎遗失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2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099110000233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福建省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018年4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中信消防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4月10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小波 联系电话:0591-8363987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委会

福建中信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周小波 副组长:付丽婷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优势服装店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2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025334,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优势服装店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永旺汽车租凭服务部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3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198808,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永旺汽车租凭服务部

2018年4月13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海中游水产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097282824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宁德市海中游水产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俞珍多水产有限公司2018年4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俞秋斌 成员:郑江虹

联系人:俞秋斌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8号(东湖御景)6幢2层202室

宁德市俞珍多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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