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4月11日公告

2018-04-11 11:44:2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04月02日15时50分许,支队司令部缉私专班根据线索在南安市官桥镇天地汇公路港一废弃旧停车场内查获一个地上油罐,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54吨。该案移交我大队石井边防派出所办理。因上述查扣的物品来源及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4月11日

认领公告

2018年3月9日14时许,我支队在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万丰汽修厂(非边防辖区)查获一涉嫌载运无合法手续柴油的闽C82A89货车(车内有改装油罐)该车货箱内装有涉嫌无合法手续柴油,经测量,该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3.78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4月11日

认领公告

2018年3月31日6时10分许,深埕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石狮市锦尚镇东店村八区一废弃民房(边防辖区)查获一个地上油罐,经过磅,油罐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33.36吨,现场未查获嫌疑人。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属主不明,请上述柴油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深埕边防派出所

2018年4月11日

认领公告

2018年4月8日19时53分许,祥芝边防派出所联合泉州边防支队司令部侦查队、船艇大队开展清港清湾行动中,在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中心渔港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未标明船名船号的疑似“三无”船舶的改装油船(空仓,船身为蓝色、船舱为绿色,铁质、船体长约17.7米、宽约3.8米、深约2米,发动机为玉柴牌柴油机、发动机型号:YC6L350-20、功率:258KW)。经登船检查,该船涉嫌未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我所民警对周边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该船船主,也未查获相关涉案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4月11日

认领公告

2018年4月8日20时40分许,祥芝边防派出所联合泉州边防支队司令部侦查队、船艇大队开展清港清湾行动中,在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中心渔港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未标明船名船号的疑似“三无”船舶的改装油船(空仓,船体为蓝色、铁质、船体长约13.7米、宽约3.8米、深约2米,动力等信息不详)。经登船检查,该船涉嫌未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我所民警对周边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该船船主,也未查获相关涉案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4月11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4月01日14时许,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张边村海边一空地上查获四个地面油罐,其中两个油罐内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经测量,该些油罐内共装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25.02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4月11日

认领公告

2018年4月3日7时许,我支队在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203省道旁一空地上的集装箱内查获1个塑料油桶,该油桶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5.88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6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4月11日

黄磊、林玉姜、黄锋、李小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倪秉旺、李丽松:本院受理原告刘飞武与被告倪秉旺、李丽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刘晶晶:本院受理原告孙龙金诉你和罗达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1民初1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洪启纯:本院受理原告李爱珠与被告洪启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货款人民币20000元;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金爱萍: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成斌与被告金爱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331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被告金爱萍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朱成斌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合并计算为:自2016年6月25日始至实际还清本金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朱华:本院受理原告戴永有诉朱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大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兰三明、上海益明木业有限公司:

林美奎、南京明霖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曾昭荣与被执行人兰三明、上海益明木业有限公司、南京明霖木业有限公司、林美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闽0103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3月13日向你们发出执行通知书,但你们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兰三明所有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华林大厦404单元房屋及华林大厦09车位,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03执46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自登报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林达寨、林惠云: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杨丹娟与被执行人林达寨、林惠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闽0103民初69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4月30日向你们发出执行通知书,但你们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林达寨所有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亚兴路西侧与熬光路北侧交叉处水晶花园9#楼2402单元房屋及地下1层064车位,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03执79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自登报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结婚证二本,持证人:王芬、李述文,发证机关:长乐市民政局,发证日期:1997年6月2日,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

2018年4月11日

公告

坐满于福州市鼓楼区新民路44号2座301单元(见榕房权证R字第9828248号房屋所有权证)系韩德明与妻子王桂馨夫妻共有的财产。现韩建云来我处申请继承上述房产。并称:韩德明于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六日在福州市死亡,王桂馨于二○○四年六月三日在福州市死亡。韩德明、王桂馨的父母均分别先于韩德明、王桂馨死亡。韩德明死亡后,王桂馨生前未再婚。韩德明与妻子王桂馨均系初婚,他们终身没有生育子女,只收养一个孩子,即养女韩建云。请产权人韩德明、王桂馨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速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公证处联系。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公证处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祥磊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本公司圆形公章壹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福建省祥磊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鞋服城向阳鞋材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4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 35030460009004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鞋服城向阳鞋材店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鑫圆共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04月0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 叶梓琳 联系电话: 15007662288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时代新城4号楼11号

南安市鑫圆共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 叶梓琳 成员:陈杰敏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霞浦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年4月3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杨清 联系电话:13860329191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城北社区六一七路420号

福建省霞浦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杨清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涵江区大立鞋楦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大立鞋楦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曼陀罗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曼陀罗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山县金顺担保有限公司2018年4月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文喜 联系电话:13960056880

联系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文昌路113号东方广场1幢118号

东山县金顺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文喜 副组长:陈远明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金随鞋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09月0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 35030560010892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金随鞋店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金陵阿二骨煲火锅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5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 :35078460011226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南平市金陵阿二骨煲火锅店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鑫加鑫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4月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杨荣鑫 清算组成员:杨华南、袁红

南平市建阳区鑫加鑫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城心德工艺厂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3月3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 350322600039259,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鲤城心德工艺厂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尤溪县百洁洗涤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尤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2年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60561387543,现声明作废。

尤溪县百洁洗涤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本,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1400107501,账户名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松涛,开户银行机构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账号:35050167720700000816,开户日期:2017年11月13日,现申请作废,特此通告!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邵武市六建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副本编号4-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738048924C,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邵武市六建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众筹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0000XTH4B,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众筹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华润水泥(大田)有限公司2018年4月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谢增华 成员:胡波 林辉锃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董邦村合溪口华润水泥福建大区

联系电话:15880399819 联系人:林辉锃

华润水泥(大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中闽百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信用代码:9135075213156528985),遗失电子营业执照壹本(序列号:10015100083776),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中闽百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专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泰宁县大丰收植保专业合作社(注册号: 350429NA000108X)于 2018年4月9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邹声平 电话:13950902043

联系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8号

三明市泰宁县大丰收植保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范兴明

2018年4月11日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春光茶行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春光茶行有限公司2018年04月0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余锦 成员:余晶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王南路1号(天安经典)1幢1层11-14。

联系人:余锦 联系电话:15659302323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春光茶行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江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8月11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20416110156780,现声明该电子执照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江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三姑一包包子店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782600250365),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三姑一包包子店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昌满木材加工厂不慎遗失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10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24MA308RADXE),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昌满木材加工厂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城县龙源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2018年4月9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本合作社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周 电话:18605995869

清算组成员:杨让芝 杨建武 谢丽忠 张永辉

浦城县龙源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强振不慎遗失军官证一本(号码:军字第0136316号),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强振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城县健之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8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巫建荣 联系电话:18367915788

浦城县健之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天下客食品便利店不慎遗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3MA2YJGL028),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天下客食品便利店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天下客食品便利店不慎遗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830016374),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天下客食品便利店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恒祺服装有限公司2018年4月8日的股东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洪如意 联系电话:17705067798

联系地址:安溪县长坑乡华美村洋尾37号

泉州市恒祺服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洪如意 组员:刘宏林 洪金花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山霞明旺海鲜楼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4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 35052160022201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山霞明旺海鲜楼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最爱新娘照相馆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5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304MA30EUQ9X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最爱新娘照相馆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闽鑫泰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7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M0000DCC00),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闽鑫泰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闽鑫泰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刘小虎 清算组成员:陈燕辉

联系人:刘小虎 联系电话:18659599444

泉州市闽鑫泰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李燕华不慎遗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06年8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7833052586),现声明作废。

经营者:李燕华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安市凤仙茶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04月1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宝花 联系电话:1348922785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成功街滨江路滨江小区4B幢16号

福建省南安市凤仙茶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宝花 成员:黄小凤

2018年4月1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臻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1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李庆汉 成员:全灵妃

联系人:李庆汉 联系电话:18059300652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2幢1101

宁德市臻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老蒲田酒店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老蒲田酒店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德化县豪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04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共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567331003U,现声明作废。

德化县豪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路窑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06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2335755114K,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路窑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更正声明

我公司莆田市众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福建法治报》上刊登的一则清算公告表述内容中“经莆田市众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有误,现更正为‘’经莆田市众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

莆田市众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杨惠莲:

本院受理原告杨艺春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华安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温发春、黄伙玉:

本院受理原告高权与被告温发春、黄伙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高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温发春、黄伙玉共同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并按银行同期利率4倍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转普裁定书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柯明炼:

本院受理原告郑双双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7月30日9点0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寇广莉:

本院受理原告王洪雨与被告徐志强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22民初65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徐志强应偿还给王洪雨借款12万元及利息;二、驳回王洪雨对你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徐志强不服本判决的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刘雪梅:

本院受理原告郑萍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郑萍新请求法院判令你:偿还借款6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办法:自2017年9月29日起以借款2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2017年10月1日起以借款3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2017年10月20日起以借款款1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2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蔡吓妹:

本院受理原告陈洪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仙游县人民法院郊尾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阮兆平、陈育、张星铭、葛雪梅: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民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阮兆平、陈育、张星铭、葛雪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闽0703执5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阮兆平、葛雪梅所有的座落于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西门外6号(美墅··温哥华)20幢5层30501房(房产证号:潭房权证建阳字第2012454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潭国用(2013)第00156号)的房产,并依法委托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国信评报房字(2018)第1025号资产估价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99.5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蔡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燕与被告蔡志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福建乔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福建乔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蒋辉琦与被告福建乔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福建乔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林乐金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上海齐玺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炳泉诉你与许天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闽0481民初1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4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9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谢贤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颜江呈:

本院受理执行的谢敬忠与颜江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通过淘宝网平台公开拍卖颜江呈所有的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蓝色港湾1号楼1303室商品房,买受人江瑞慧、戴文金以最高价85万元竞得上述房产。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626执17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一、址在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蓝色港湾1号楼1303室商品房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江瑞慧、戴文金所有。二、买受人可持本执行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三、被执行人颜江呈应当于本执行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址在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蓝色港湾1号楼1303室商品房移交给买受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聪良: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苏妹与被执行人陈聪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闽0626执700号】,依法委托漳州龙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陈聪良所有的址在福建省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旗滨·领海国际二期G3幢616号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房屋市场价值670779元。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异议,逾期未提交的,本院的公开拍卖程序将依法进行。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周大荣、沈念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被告周大荣、沈念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肖玲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被告肖玲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夏海平、姜妙清、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被告夏海平、姜妙清、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郎灼、陈绍宏、宁德市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被告陈郎灼、陈绍宏、宁德市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张少川、黄志华:

本院受理原告周智清诉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32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永星、陈美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诉被告福建省恒星珠宝有限公司、陈瑜平、莆田市宝利莱宝石有限公司、林赛元、莆田市信德福纯银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俞云贵、张琼英、陈永星、王玉珠、陈美娟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福建省重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林吓梅等39人与被执行人福建省重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2017)闽0429执540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福建省重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闽中兴房估字(2018)第SA002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执行人福建省重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大洋坪工业园区的厂房等建筑物(不含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3084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以此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拍卖。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泰宁县下渠土池养殖场、泰宁县立成华养殖场、福建省泰宁县涵泰农林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宁县双溪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佘清华、陈俊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宁县下渠土池养殖场、吴赛萍、泰宁县立成华养殖场、福建省泰宁县涵泰农林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宁县双溪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佘建成、佘清华、陈俊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9民初75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林文捷:

本院受理原告黄永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5民初14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李洪亮: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7600元及利息(本金8800元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息;本金8800元自2016年11月6日起按月利息2%计至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用2500元。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和30日,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洪恩、陈碧云、陈超前:

本院受理原告黄国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陈洪恩、陈碧云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及该款自2013年7月3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被告陈超前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和30日,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黄炳洪:

本院受理原告林叶帆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决: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按揭车转让协议书》,并将闽BNP696小型轿车交还给原告;2.被告自2017年8月31日起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至起诉之日暂计为14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和30日,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徐建青、林淑容:

本院受理原告黄文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40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柏倩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柏倩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福建省格林威休闲度假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国安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天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郑水泉、莆田市涵江区利来新型塑料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田佳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1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吴碧、陈宇、陈仪、陈玉凤、福建省莆田市新华利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丽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57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吴自仁:

本院受理原告吴孝银、宋仁青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81民初1612、161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9、10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六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孙勇、甘肃鑫和矿业有限公司、赵生兰:

本院受理原告林其春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1民初3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金爱、翁克雄:

本院受理原告庄青松诉你们等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81民初41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六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晓(现在日本):

本院受理原告福清兰天置业有限公司诉你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81民初56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8年8月13日下午15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六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高超群、黄梅芳:

本院对刘进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2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黄汉勤、许雪平:

本院对方仁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林先专、林小燕:

本院受理原告季蔚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2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晓艳、檀俊斌:

本院受理原告檀新林与被告陈晓艳、檀俊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林贵珍:

本院受理原告游贤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彭庭婷:

本院受理原告黄振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2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陈奇供、陈小丽:

本院受理原告黄秀钰诉陈奇供、陈小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雷光木、兰生银:

本院受理原告邱振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飞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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