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检察院监督一脱管社矫人员收监

2018-04-11 11:12:3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近日,福鼎市检察院通过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促使一名闽浙边界脱管社区矫正人员成功收监。

据介绍,翁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2017年9月8日被浙江省苍南县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翁某不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被警告后,于2017年10月28日突然销声匿迹。福鼎市检察院通过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平台,实时掌握该情况后,立即监督并配合福鼎市司法局进行查找,通过一个月的多次上门走访和电话劝返,翁某仍拒不接受社区矫正且下落不明。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未经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区域或去向不明30天以上的可认定为脱管,应予以监督撤销缓刑。经检察监督,同年12月12日,法院决定对翁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因收监执行过程中翁某下落不明,该院加大监督力度,持续跟踪紧盯抓捕进展情况。随即,公安机关实施网上追逃,脱管近5个月的翁某在浙江省苍南县被成功抓获并交付执行刑罚。

(朱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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