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区法院率先使用短信送达文书

2018-04-03 09:49:2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在莆田市率先使用短信成功送达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文书,确保了诉讼程序得以有序高效地进行。

据悉,王某因向原告莆田市城厢区某五金电动工具批发部购买五金工具而欠下货款3000余元,之后,原告多次向王某催讨货款未果后,便将王某起诉至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多次电话联系王某被拒接以及邮寄送达遭拒收后,来到王某家中送达文书,此时王某大门紧锁避而不见。如果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案件诉讼效率大打折扣,且原告还应预先垫付公告费。为及时完成送达手续,提高审判效率,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短信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并告知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短信送达后,承办法官将短信记录拍摄照片存卷备查。一起送达难的案件完成送达,该案将按照排期正常开庭。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提高,送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2017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第十二条规定:“ 采用微信、短信等方式送达的,送达人员应当记录收发手机号码、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短信、微信等送达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微信、短信送达的出现极大提升了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切实落到实处。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志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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