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消防总队部署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

2018-04-02 10:51:3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日讯   清明将至,群众祭祀焚香、烧纸集中,各类祭祀场所、旅游风景区、文物古建筑、车站码头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省公安消防总队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清明节火灾防控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要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出租屋等场所的检查。要会同民宗、民政、文物、旅游等相关单位组织对公墓、陵园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与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完好有效;要联合当地治安部门对大型群众性祭拜活动开展摸排,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措施,派驻警力现场巡护,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主办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清明节期间,各地要组织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扫,安全使用火源,及时妥善处置险情。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络和手机短信广泛宣传;要会同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清明节前防火教育;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公墓、陵园、寺庙、景区和农村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安全燃放爆竹,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积极将消防安全文化融入公园、街道、社区,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参与消防,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针对清明节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与当地森林防火等部门联勤协作,摸排辖区内毗邻山林、存在林火下山危险的旅游区、古建筑、住宅区、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区域情况,针对性完善灭火预案、加强熟悉演练,对不放心区域要派出执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要加强指挥调度,科学布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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