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2月23日公告

2018-02-23 11:47:4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2月8日11时30分许,我支队司令部缉私专班在惠安县涂寨镇灵山工业区闽峰混凝土厂内查获两个地上油罐,油罐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柴油10.48吨,现场未发现可疑人员。因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2月2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月10日4时1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六大队根据我支队惠安边防大队的线索,在莆永高速公路永春东高速路口查获1部油罐车(闽AM7138-闽AY771挂),油罐车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柴油33.63吨。因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2月2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月10日3时55分许,泉州高速交警六大队根据我支队惠安边防大队的线索,在莆永高速公路永春东高速路口查获1部油罐车(赣CX3606-闽F3850挂),油罐车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柴油33.38吨。因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2月2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2月9日10时45分许,深埕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石狮市锦尚镇东店村五区19号旁一空(边防辖区)查获一个塑料油桶,油桶内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0.96吨,现场未查获涉案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局深埕边防派出所

2018年2月23日

田梁珠: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弟与被告游泉寿、田梁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6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游泉寿、田梁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小弟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其利息(从2015年6月2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张清旺、陈一祝、福建省建阳市青旺畜牧场:

本院受理原告林文钿与被告张清旺、陈一祝、福建省建阳市青旺畜牧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张清旺、陈一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林文钿借款本金10800000元及其利息(从2013年4月8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福建省建阳市青旺畜牧场对上述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被告张清旺、陈一祝未能按时还款,则原告林文钿有权对被告陈一祝所有的浦城县富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元股权数额、建阳市鹏达建材有限公司500000元股权数额及张清旺所有的建阳市鹏达建材有限公司500000元股权数额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张兆宗、安带玉、张兆波: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张兆宗、安带玉、张兆波信用卡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778号。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张兆宗归还原告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32348.94元、利息2719.45元、滞纳金及违约金457.6元,总计35525.99元(利息及滞纳金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收费标准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2、被告安带玉承担共同还款责任;3、被告张兆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高有华、游荣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高有华、游荣英信用卡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779号。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高有华归还原告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19711.1元、利息1863.68元、滞纳金及违约金351.44元,总计21926.22元(利息及滞纳金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收费标准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2、被告游荣英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李文春: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李文春信用卡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781号。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李文春归还原告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604.03元、利息2501.03元、滞纳金及违约金400.18元,总计32505.24元(利息及滞纳金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收费标准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白水和、滕文美:

本院受理原告肖海波与被告白水和、滕文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3092号。诉请要求被告白水和、滕文美共同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50000元及利息96000元(利息按月2%暂算至2017年10月15日),之后利随本清。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10: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邓云高、吴娟清:

本院受理原告许金平诉被告邓云高、吴娟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闽0703民初158号。诉请求:1、请求判令两被告偿还给原告借款人民币本金20000元及利息1600元,合计21600元。(利息计算:以本金2万元,月利率2分,从2017年8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4个月,每月400元,计1600元)之后利随本清;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10: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翁绳法、李赛英:

本院受理原告刘雅琴与被告翁绳法、李赛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995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翁绳法、李赛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刘雅琴借款本金550000元及利息(从2013年4月19日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翁绳法、李赛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海兴与被告翁绳法、李赛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翁绳法、李赛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陈海兴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从2013年5月9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海兴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吴雪飞、林水丹:

本院受理原告余锦杰与被告吴雪飞、林水丹民间借贷纠纷,案号为(2018)闽0703民初13号。诉请判令被告吴雪飞、林水丹偿还借款本金82400元及利息。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吴小:

本院受理原告龚声财与被告吴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313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万顺小车租赁行不慎遗失松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6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24MA2YC90W37),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万顺小车租赁行

2018年2月23日

张峰山、赖德绸:

本院受理原告黄炳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陈加旺:

本院受理魏无私诉你与邓日宝和黄长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闽0481民初402号),现因你去向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徐成根、周子梅:

本院审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徐成根、周子梅、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俩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俩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1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1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李贵淼、李贵财、池德辉:

本院受理原告林绍水与被告李贵淼、李贵财、池德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17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维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兰加色、陈加旺、雷达夏、雷利桃: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等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3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郑景:

本院受理原告罗奕加与被告郑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313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陈兴龙、福建省龙瑞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连小芳诉你们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闽0481民初775号〕,现依法向你们二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5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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