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2月3日公告

2018-02-05 11:42:1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1月26日10时29分许,深沪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晋江市五里工业区中源路旁的一废旧厂房内查获两个地上油罐,油罐内均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计4.31吨,现场未查获涉案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及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泉州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深沪边防派出所

2018年2月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1月3日13时00分许,连江县公安边防大队安海边防派出所在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亿源码头附近海域查获“闽厦江湾19”号船舶涉嫌运输无合法、齐全手续台湾货物,该船上载有无合法、齐全手续台湾货物346件。请上述被查扣的船舶及无合法来源台湾货物的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6个月内到我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地址:连江县安凯乡安海边防派出所,联系人:吴伟铿 电话:13850150528

连江县公安边防大队安海边防派出所

2018年2月3日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行政处罚告知

陆仁重(452731197504020612)、郭振生(350526198812085036)、蔡水忠(350500196110203517)、龚胜雄( 522324196808184411)、黄阳木(35058319800101221X)、吴汉民(350500196711292017)、彭忠明(522423199809189372)、杨小超(431202200109057635)、林兴文(350525199901263015)

上述人员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因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查获,现我大队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委托依法告知上述人员:你实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大队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向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你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

2018年2月3日

莆田市双展鞋业有限公司:

原告莆田市涵江区鑫洋鞋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28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陈华军:

原告郑志辉与你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2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陈国添、林燕琴:

原告吴勇闯与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蒋美华、邓兆智:

本院受理原告张冬莲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扣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许长寿:

本院受理原告郑美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1民初13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郑美清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余发良:

本院受理原告叶建霞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1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秋秋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榕劳仲案【2018】061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6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3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天阳电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天阳电子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507840016585;规格:40m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天阳电子有限公司

2018年2月3日

陈建好:

本院受理原告徐伟刚与被告陈建好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49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陈建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徐伟刚承揽报酬6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陈翠容:

本院对原告陈雪金诉被告陈翠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4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吴翔婧,女,1985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霞浦县松城街道目海路6号,公民身份号码:352225198505210027:

本院受理原告郑世伟与被告吴翔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2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翔婧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郑世伟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按照月利率1%计算,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计至2017年8月31日为54666元,之后的利息按约定继续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133元,由吴翔婧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长乐齐鑫针纺有限公司、陈月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金港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长乐齐鑫针纺有限公司、陈月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货款共计人民币190659元及逾期违约金暂计85605元;2、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损失12000元;3、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第一次起诉的诉讼费属实4113元,以上三项共计292377元;4、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21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东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月塘分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533754007XL,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463757,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东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月塘分店

2018年2月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一路行汽车租赁行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3月0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 35030560019628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一路行汽车租赁行

2018年2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仙游县赖店镇华美幼儿园2018年01月10日的决定解散,现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幼儿园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幼儿园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 陈双华 联系电话:13950700253

联系地址:仙游县赖店镇锦田村内街43号

仙游县赖店镇华美幼儿园清算组

2018年2月3日

谢祖财:

本院受理原告柳振雄诉被告谢祖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借款9000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陈振龙:

本院受理原告方针诉被告陈振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货款4500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杨祥麟:

本院受理原告叶克国诉被告杨祥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归还3000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林霞:

本院受理原告林华兴诉被告林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借款22000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周秀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郑雨妙: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张国威: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杨强: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徐永浩: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吴强、林洪: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魏弟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林吓宁: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郭重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高仁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陈德兴: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陈琛: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3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金健日用品店不慎遗失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22日核发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金健日用品店

2018年2月3日

张承椅、杨水琴:

本院受理原告苏丙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982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张承椅、杨水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苏丙光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5月6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张承椅、杨水琴负担。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或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福建耀翔玻璃有限公司、黄仰进、陈雅枫、于波、林芳:

本院受理原告闽侯闽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耀翔玻璃有限公司、黄仰进、陈雅枫、于波、林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黄彦菲:

本院受理原告陈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黄彦菲:

本院受理原告陈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4民初42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黄彦菲:

本院受理原告黄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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