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丹霞检察情

2018-01-16 09:40:0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环境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一直以来,碧水丹霞、清新空气都是小城泰宁引以为豪的宝贵财富。直到2017年的一天,寨色村上空的浓烟打破了这份宁静的美好。

接到群众举报后,泰宁县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原来,近几年村里开起了几家作坊式机砖厂,简陋的废气处理设备无法按标准净化废气,所以机砖厂一开始运作,浓烟便滚滚而出,让周边的群众苦不堪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战略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泰宁县检察院立即向县环保局和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要求涉案工厂对环保设施不达标、违规排放废气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对涉案工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泰宁县检察院生态科干警检查复植补绿工作

随后,县环保局及国土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要求涉案工厂停业整顿,并承诺将加大后续监管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结案后,泰宁县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群众纷纷表达了重见蓝天的喜悦。

除履行好行政公益诉讼这一新职能外,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也相继重拳出击,着力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内河湖泊污染、非法采砂犯罪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辖区绿色和谐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打击破坏环境犯罪不是目的,保护好绿水青山才是根本。”检察官张龙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2017年11月,辖区群众肖某在山上祭奠亡母,因粗心大意引发了森林火灾,造成林木损失价值56850元。

“在泰宁,多数森林失火案犯罪嫌疑人都有着和肖某近似的情况——他们主观恶性较小,家庭贫困,无法弥补因为失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判刑之后,家庭状况雪上加霜,枯山复绿遥遥无期。”张龙说,为此该院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的生态修复工作,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的方式,使被毁坏林地重新披上“绿衣”,水土得以保持,生态环境得以修复;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在刑罚上的负担。

在泰宁县检察院牵头下,经过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的多番交流协商,共同会签《关于规范林业刑事案件补植复绿工作的规定》《关于建立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实施办法 (试行)》。得益于“补植复绿”机制,肖某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肖某补植林木一百余亩 ,被害人对肖某表示谅解。最终山又绿了,肖某的家也保住了!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泰宁县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旅游县实际,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为辖区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潘修文 吴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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