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1月12日公告

2018-01-12 11:37:54 来源: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长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31日8时5分许,我大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村古浮码头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7.05吨的改装厢式货车(车牌号:闽C93141)。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和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27日17时55分许,我大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祥芝镇中心渔港8号码头查获一辆运载疑似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6.22吨的改装厢式货车(车牌号:闽CAK853)。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和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29日15时30分许,小乍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惠安县东岭镇许山头村梁坑一空地查获一个地上油罐,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1.21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请以上柴油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惠安县公安局小乍边防派出所

2018年1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6日0时许,连江边防大队侦查队在连江县敖江镇浦下村一沙场内查获涉嫌运输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油罐车1辆,现场查扣“皖C22906(皖C2629挂)”车上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14.72吨。请上述被扣成品油及车辆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6个月到我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39号

联系人:翁敏 电话:0591-26222607

连江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2月1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14日9时许,连江边防大队侦查队在连江县浦口镇通港大道浦口高速入口附近路段查获一辆涉嫌装有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改装厢式货车“闽AFQ511”,查扣“闽AFQ511”车上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9.12吨。请上述被扣成品油及车辆有关权利人自登报起6个月到我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39号

联系人:张浩 电话:0591-26222607

连江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2月29日

李剑娥: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梅与被告李剑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3民初31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李剑娥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王秀梅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9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李剑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杨丽香:本院受理原告林剑清与被告杨丽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3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不准林剑清与杨丽香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由林剑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曾国平:本院受理原告刘文与被告曾国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3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曾国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刘文和支付租金30000元及违约金5000元(扣除曾国平已缴纳的押金5000元,曾国平还应向刘文和支付30000元);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曾国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吓棋、陈珍玉:原告吴剑平与被告陈吓棋、陈珍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5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吓棋、陈珍玉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吴剑平借款50万元及该款自2015年2月17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吴宇航、黄似冰:本院受理原告颜丁勇与被告吴宇航、黄似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颜丁勇请求吴宇航、黄似冰归还借款本金70万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刘丽仙、许群英、吴思玉:本院受理原告林扬与被告刘丽仙、许群英、吴思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赵振飞、曾金赐、林娇峰、林添宝、宋慧墩、李雪月:本院受理原告黄永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17)闽0303民初2366号和2366-1号民事裁定书、(2017)闽0303民初2366号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罗文兴: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民委员会与被告罗文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闽0121民初329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民委员会与罗文兴于2017年12月20日解除租赁关系,罗文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所租赁的房屋并将房屋归还给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民委员会等,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公告费。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罗文兴: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民委员会与被告罗文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闽0121民初329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民委员会与罗文兴于2017年12月20日解除租赁关系,罗文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所租赁的房屋并将房屋归还给闽侯县甘蔗街道十字村民委员会等,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公告费。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崔汉荣:本院对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仙阳信用社诉崔汉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闽0722民初1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城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林再生:本院受理原告朱杰与被告林再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王功兵:本院受理原告何景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3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科银:本院受理原告陈颢文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3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得志:本院对方丽珠诉黄小龙、陈得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22民初1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佩生:本院受理原告林竹来与被告陈佩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622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林竹来借款本金116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胡美珠、张少明:本院受理原告张依清诉被告胡美珠、张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2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檀积贵与被告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2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王少锋:本院受理原告梁友奇与被告王少锋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周展国:本院受理原告罗源县冠磊石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展国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方益勇、陈柳、康梅群:本院受理原告黄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王世变、林慧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与被告王世变、林慧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11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江道福、曾美云:本院对原告陈伟与被告江道福、曾美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20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江道福、曾美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伟借款本金3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黎传恒:本院对原告林红与被告黎传恒、第三人黎和养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判决后。第三人黎和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依法裁定驳回被上诉人林红的起诉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林红的诉讼请求。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江道福、曾美云:本院对原告陈启源与被告江道福、曾美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21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江道福、曾美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启源借款本金700000元及利息(其中300000元,从2017年2月1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其中200000元,从2017年2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吓曲、王少虾:本院对原告林建新与被告陈吓曲、王少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20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吓曲、王少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林建新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林梦雄、黄幸媛:本院对原告罗成一与被告林梦雄、黄幸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林梦雄、黄幸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罗成一借款本金239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2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1日止以借款本金100000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19日止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5年12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39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张洪明:本院对陈躬辉诉张洪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1民初4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杨禄芳:本院对陈存娟诉杨禄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1民初5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张杰不慎遗失福建省女子监狱软警号:3505201和警官证;声明作废。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张欣婕不慎遗失福建省女子监狱软警号:3505442,声明作废。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红格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3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100290272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州红格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松溪县傻厨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松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4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4MA2Y62341B),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松溪县傻厨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永定县启彪三明钢材店不慎遗失福建省永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8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822600073486),现声明作废。

永定县启彪三明钢材店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三德家庭农场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7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381639,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三德家庭农场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创享广告工作室不慎遗失福建省福安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7月18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壹份,纳税识别号:35220219871018001001,现声明该副本作废。

福安市创享广告工作室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盒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2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45XBP8C,现声明该正本作废。

福安市盒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唐建平食杂店不慎遗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4月1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305600049716,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唐建平食杂店

2018年1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一号石馆建材市场有限公司2018年1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吴雯雯 联系电话:13655984666

联系地址:南安市水头镇福山工业区

泉州一号石馆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吴雯雯 成员:王工铭

2018年1月12日

通知书

(2017)闽0105破1号之三

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债权人:

本院根据明策伟华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2月27日裁定受理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凯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3月20日指定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为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你单位应在2017年6月27日前向福州凯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9层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朱柏涛律师;联系电话:1395028364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17年5月12日起,凯普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经凯普公司管理人申请并经马尾区人民法院准许,凯普公司的重整期限延长至2018年2月11日。

你亦可在上述重整期内,继续向凯普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方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方承担。在凯普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若你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由此产生的相应不利法律后果将由你自行承担。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及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法律要求另行通知。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华富牧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华富牧业有限公司;编码:3507830010658),现声明作废。

福建华富牧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5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991100020003,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作废。

宁德市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通盛五金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卢盛泉 成员:陈小荔、卢益金、卢国川

联系人:卢盛泉 联系电话:13806929702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经济开发区珠里一道西侧

漳州市通盛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纵海网络有限公司2018年1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邓晋臣 联系电话:13194002888

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溪南农贸市场473幢3层

三明市纵海网络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邓晋臣

2018年1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城县梦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叶助云 联系电话:18965368688

清算组成员:张懿 李江英 王春红

联系地址:浦城县石破镇岐山前村高家107号

浦城县梦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叶助云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开户的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30001424001,现声明该开户许可证作废。

宁德市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崇阳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国税局2010年月07日06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壹份,闽国税字号:350784557580946,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本作废。

建阳市崇阳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晋安区本色传媒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13860674383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石门村旧石门小学旁

福州市晋安区本色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磊

2018年1月12日

黄威:

本院受理原告陈一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48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黄威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陈一鸣借款本金158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58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88元和公告费720元,共计4308元,由黄威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吴明珠:

本院受理原告陈娟与石建雄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29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石建雄与你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陈娟借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10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10月29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500元、公告费720元,由石建雄及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光平、谢秀莲:

本院受理原告吴仙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4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陈光平、谢秀莲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吴仙英借款本金22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3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5月5日起按年利率18%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3月5日起按年利率18%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3月5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8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3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10月3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3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89元和公告费720元,共计7809元,由陈光平、谢秀莲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胡建和、苏秋哥、胡新添、郑志龙、胡丽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与被告胡建和、胡新添、郑志龙、胡丽群、苏秋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一、(2016)闽0304民初24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1、胡建和、苏秋哥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借款本金2532639.28元及该款截止至2017年12月11日的利息、罚息、复利254676.4元和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复利、罚息 (利息年利率为6.955%;罚息年利率10.4325%;复利年利率10.4325%);2、若胡建和、苏秋哥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足额偿还上述债务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有权对登记在郑志龙、胡丽群名下的位于福建省仙游县度尾镇广场西侧商业街的房地产[房产证号仙政房权证DW字第2006010、2006059、2006019、2006026、2006033、2006040、2006047、2006060、2006061号,仙政房DW共字第2006010、2006059、2006019、2006026、2006033、2006040、2006047、2006060、2006061号;土地证号:仙国用(2006)第152656、152705、152665、152672、152679、152686、152693、152706、152707号]申请拍卖、变卖,并对拍卖或变卖上述房地产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额310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33990元,由胡建和、郑志龙、胡丽群、苏秋哥负担。二、(2016)闽0304民初247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对胡新添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范小容:

本院受理原告张凤前与被告陈德文、范小容、莆田市荔城区品津大酒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已公告送达判决书。因原告张凤前不服本院作出的(2016)闽0304民初2693号民事判决,并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明梅列区福仁堂药店、第三人福建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三利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人三明梅列区福仁堂药店、第三人福建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219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省三利医药有限公司货款34983.2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2016年5月30日起至还清货款之日止按日利率5‰计算的利息;二、驳回福建省三利医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12元,由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由福建省三利医药有限公司131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李江敏: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与被告李江敏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33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李江敏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支付截止2017年8月的租金22000元、滞纳金1100元以及自2017年9月起按合同约定的每月2000元标准至计还车之日止的租金、按合同约定的每个月租金的5%标准计收至还车之日止的滞纳金。如果李江敏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0元,由李江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郑开振、张伟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市荔城区莆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开振、张伟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353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郑开振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莆田市荔城区莆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万元及自2016年2月26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逾期利息;二、张伟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郑开振、张伟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38元,由郑开振、张伟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黄光华、张文绪: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光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原告陈志承借款本金50000元,并自2012年10月1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息;二、被告张文绪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60元,减半收取计1230元,由被告黄光华、张文绪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38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埭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杨志忠、杨志洪、杨国林、唐洪珍、郑嘉莹、许五妹: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杨志忠、杨志洪、杨国林、唐洪珍、郑嘉莹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归还给原告王文珍借款本金970520元及利息(以本金970520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被告已归还的150000元在借款利息中予以抵扣);二、被告杨志忠、杨志洪、杨国林、唐洪珍、郑嘉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支付给原告王文珍保全申请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王文珍对被告许五妹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346元,由被告杨志忠、杨志洪、杨国林、唐洪珍、郑嘉莹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埭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的水:

本院受理原告徐朝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2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陈的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徐朝辉货款人民币17万元(以下货币均为人民币),并自2017年5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2、驳回原告徐朝辉的其他诉讼请求;3、本案案件受理费3736元,由原告徐朝辉负担0.2元,被告陈的水负担3735.8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李建新、董爱娥:

本院受理原告林仕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32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李建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林仕杰借款6.5万元,并自2017年4月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二、驳回林仕杰对董爱娥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翁乘风、鲍丽冰、柯国庆:

本院受理原告李瑞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翁乘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李瑞金借款3万元,并自2017年7月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二、柯国庆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李瑞金对鲍丽冰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苏俊和:

本院受理原告苏国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33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苏俊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苏国勇借款15万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其中以借款3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借款12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涵卫计征决 [2017]芦第8号

被征收人:

姓名 潘利娟 身份证号码 321322199411115023 单位职业 务工 住所 芦镇晏井村内晏井14号 户口性质 农村居民

经调查核实,你与许鹏(身份证号码:350321198809093315)于2014年3月15日生育一孩男,未达到法定婚龄,违反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属于未婚生育。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13545元(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肆拾伍元整)。

请于收到本决定后30日内主动到芦镇人民政府缴纳。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或莆田市卫生计生委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12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涵卫计征决[2017]芦第28号

被征收人:

姓名 许彪 身份证号码 35032119810707331X户口性质 农村居民 职业务工 住所 涵江区芦镇深固村顶石壁2号

姓名 彭玉琴 身份证号码 350322198701094320户口性质 农村居民 职业 务工 住所涵江区芦镇深固村顶石壁2号

经调查核实,你们于2008年3月31日登记结婚,于2006年5月20日生育第一胎女,于2013年8月14日生育第二胎女,于2016年12月17日生育第三胎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属于多生育一个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81270元(人民币捌万壹仟贰佰柒拾元整)。

请于收到本决定后30日内主动到 芦镇人民政府 缴纳。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或莆田市卫生计生委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12日

林津,女,1994年11月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9411087165,住长乐市金峰镇六林村下沟,现去向不明、官惠云,女,1973年7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26197307247122,住长乐市金峰镇六林村下沟,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2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镇林国兴小吃店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0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583MA2XPFDC9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镇林国兴小吃店

2018年1月12日

徐立波,男,1979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3723197910146656,住四川省平昌县板庙乡龙王村10社15号,现去向不明、福州鑫裕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杨桥中路大王里62号1#楼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567318343N:

本院受理原告廖宗轩、郑述珍等人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吕银福,男,1966年7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072119660722091X,住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深塘坞村门园巷5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长乐新翔龙纺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49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徐立波,男,1979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3723197910146656,住四川省平昌县板庙乡龙王村10社15号,现去向不明、福州鑫裕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杨桥中路大王里62号1#楼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567318343N:

本院受理原告吴选秋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1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陈瑜(女,1983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03198310191529,住福州市台江区下航路203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爱珍与被告陈瑜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3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叶瑞铭:

本院受理黄家华执行一案,依法委托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你名下永泰县盖洋乡盖洋街83号房产进行评估,现已作出闽武夷评报房字(2017)第A1041资产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石狮市小玩皮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福建省江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黄清苗、施江南、黄智勇、黄良生、邱跃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石狮市小玩皮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872438.07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并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6500元;被告福建省江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对被告石狮市小玩皮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中的借款本金4872438.07元及截至2016年8月4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清苗、施江南、黄智勇、黄良生、邱跃进对被告石狮市小玩皮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上述责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503民初2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2日

行政处理决定书

福建恒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期间,你公司采用假借农户名义(五名)并虚报大棚面积的方法,违规套取国家农机专项补贴款281260元。经闽清县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前述行为属违法领取。为维护国有资金不被侵犯,本单位现按照已生效的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2017)闽0124行初3号《行政判决书》,并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第二条、《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限定你公司在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套取的农机补贴款281260元人民币返还给闽清县财政局(账户:闽清县财政局 帐号:130518000004271041 开户行:闽清县国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农业局或闽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闽清县人民法院起诉。

闽清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闽清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2日

行政处理决定书

西岸现代农业闽清分公司:

2010年11月间,你公司采用假借农户名义(四名)的方法,违规套取国家农机专项补贴款108000元。经闽清县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前述行为属违法领取。为维护国有资金不被侵犯,本单位现按照已生效的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2017)闽0124行初4号《行政判决书》,并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第二条、《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限定你公司在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套取的农机补贴款108000元人民币返还给闽清县财政局(账户:闽清县财政局 帐号:130518000004271041 开户行:闽清县国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农业局或闽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闽清县人民法院起诉。

闽清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闽清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三明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月9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吉水珍

清算组成员:阙伟杭、杨志宏

联系人:吉水珍 联系电话:15959803579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156幢

福建省三明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清算组

2018年1月12日

福州市晋安区乐悦KTV(施忠金):

我局于2016年9月30日对你商业贿赂及未经许可销售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3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1026.5元的行政处罚。因公告送达的文书内容有误,我局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关于撤销榕晋市场监管罚[2016]33号行政处罚的决定》(榕晋市场监管[2017]156号),决定撤销已公告送达的相关文书。因你拒收我局邮寄送达的撤销决定(榕晋市场监管[2017]1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泓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罗文辉 联系电话:13960611111

南平市泓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清算组

组长:罗文辉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华莎家具贸易商行不慎遗失铜质圆形公章一枚(内书:泉港区华莎家具贸易商行;编码:3505050006598),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华莎家具贸易商行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海丰古茗奶茶店不慎遗失邵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本(许可证编号:JY23507810022274),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海丰古茗奶茶店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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