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法院15天快审快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

2017-12-29 09:42:3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   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快速立案、迅速审结一起自诉人某银行诉被告人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一案。通过开庭审理和释法说理,王某某在该院审理案件期间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并取得自诉人的谅解,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原来,2016年,该院在办理自诉人与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判决王某某等人偿还自诉人借款78695.43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却将大笔资金用于自己的房子装修,不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至自诉提起之日尚欠借款本息计65840.6元。2017年11月15日,自诉人向法院提起控诉,王某某当即被传唤到案。在该院审理期间,王某某于11月24日将人民币65840.6元交至该院,并取得自诉人的谅解。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但其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经电话传唤到案,是自动投案,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法院审理期间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取得自诉人的谅解,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梁妍岑 缪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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