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彰显人文关怀

2017-12-28 09:22:2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8日讯   “我真的非常惭愧,感谢检察院对我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今后,我一定以此为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日前,福鼎市民上官某真诚地表示,并向福鼎市检察院检察官深鞠一躬。

据悉,2017年9月15日19时许,上官某途经福鼎市某边门巷子时,见被害人黄某停放在该处电动车钥匙未拔,便临时起意将该电动车盗走,后被害人黄某及时报案,电动车现已追回。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3189元。案发后,黄某对上官某表示谅解。

承办检察官认为,上官某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但鉴于被盗财物价值仅达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上官某又系临时起意盗窃,并非有预谋的犯罪,社会危险性小。此外,上官某年纪比较大,且又患有严重疾病,通过调查了解到老人平时遵纪守法,表现良好,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经该院检委会研究,依法决定对上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温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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