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7年12月21日公告

2017-12-21 11:40:5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周大钰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周大钰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周大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周大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周大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大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周大钰

2017年12月21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1月22日1时50分许,我支队在泉港驿坂高速出口查获一辆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车牌:闽DA8602-闽DL723挂),经测量,该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30.24吨。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2月21日

胡彬: 本院受理原告颜贻安与被告胡彬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821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罗源县博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姜良栋 联系电话:13459133000

联系地址:罗源县松山镇白水村东湾里

罗源县博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姜良栋 副组长:郑学勇

2017年12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宏盛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康坤盛 联系电话:13850562055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北京路258号新华西商业街南18幢409号

福建宏盛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康坤盛 副组长:康晓红

2017年12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邦维咖啡厅不慎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06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各壹份,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02341,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邦维咖啡厅

2017年12月21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吉阳镇黄文忠面粉店不慎遗失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3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783600132964),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吉阳镇黄文忠面粉店

2017年12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龙江兴邦五金店不慎遗失福清市税务局于2009年9月1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份,税号:350181197401091579号,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福清市龙江兴邦五金店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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