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7年11月17日公告

2017-11-17 08:05:1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11月08日13时00分许,我大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祥渔码头附近一空地处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4.03吨的油罐车(车牌为闽C87203)。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1月17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1月10日21时20分许,我大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祥芝湾小区旁边一空地查获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7.48吨的地下油罐和地面塑料油桶各一个。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1月17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1月11日06时00分许,我大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石狮市石泉二路玉浦村路段处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7.86吨的改装厢式货车(车牌为闽CG5J11)。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1月17日

王开木: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开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2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程森: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程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2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何进才: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何进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闽0121民初236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你应支付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货款169442元及自2015年5月22日起按日息1%标准计算至货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张亦强: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亦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1民初235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你应支付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货款48147元及自2017年1月4日起按日息1%标准计算至货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刘波、福建泛联房产经济有限公司:本院原告徐虹煜与被告刘波、福建泛联房产经济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提出与你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等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胡学昌、吴赛英、胡礼林: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众晟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学昌,吴赛英、胡礼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林芬:本院受理倪行承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黄国锋、黄国登: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锋与被告黄国锋、黄国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徐益华、包灵敏: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锋与被告徐益华、包灵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君壹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1月0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国煌 联系电话:13905940890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梅园东路468弄1号观桥御景701号

福建君壹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王国煌 成员:柯文元、王国山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水英林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5月30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10015100558437,现声明该电子执照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水英林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郭少龙瓷砖店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12月1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425600089730,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郭少龙瓷砖店

经营者:郭少龙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星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胡青知 清算组成员:胡芳

联系人:尤秀云 联系电话:18760150506

武平县星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澳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卫平 联系电话:1332886709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136号阳光城世纪广场B座19层02室(自贸实验区内)

福建澳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卫平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连丰松香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1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连立中 联系电话:13605988879

联系地址:永安市虾蛤

永安市连丰松香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连立中 清算组成员:连爱清 张清云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国宏南方商品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悄悄 联系电话:17783432782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城)电商产业园F幢11层1118

福建国宏南方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李悄悄 清算组成员:周红 文峰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林桃副食品便利店不慎遗失福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1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982600192928,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林桃副食品便利店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飞跃移动通讯店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飞跃移动通讯店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泓花会饮品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秀屿分局于2017年07月05日核发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壹份,证号:莆F201700552,现声明该许可证正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泓花会饮品店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松溪县福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11月8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张昌伟

清算组成员:杨世娟 叶璐

联系人:张昌伟 联系电话:18259912555

松溪县福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贝亚特建材商贸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琛琛 联系电话:18650776081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六一南路信平路19号南台都市1号2号楼连接体2层06店面-2室

福州贝亚特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琛琛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涵江区益康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丽莺 联系电话:13706069951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大汾村下厝52号202室

莆田市涵江区益康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丽莺 副组长:黄美音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星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3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李桂窕

清算组成员:李桂红 黄

联系人:李桂窕 联系电话:18558920333

永安市星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建武夷茗门茶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红胶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武夷茗门茶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福建武夷茗门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县和盛脚手架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6943646929)经2017年11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电话;13605973633 联系人;廖俩贵

地址;三明市沙县金沙科技园区三明市天源精密弹簧厂门口

沙县和盛脚手架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世华农机专业合作社2017年11月16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世虎 联系电话:13328606090

南平市世华农机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郑世虎

2017年11月17日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刘征海(身份证号:522528197511250810,住址: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永宁镇东方红村新寨组110,系鲤城区君海包袋辅料印花加工厂经营者):

本机关于 2017年4月6日向你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泉鲤环罚字〔2017〕02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现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因无法直接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泉鲤环强催〔2017〕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将该催告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限于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开具《鲤城区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将罚款陆万元整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如果要求陈述和申辩,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如逾期仍未履行义务,又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7日

陈明,男,1961年3月1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26196103157614,原住长乐市金峰镇三星村星城区01#楼,现住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林传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陈秋镜,男,1985年9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8509285712,原住长乐市湖南镇鹏陈村土地公路9号,现住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黄首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结婚证字J350182-2013-006252号结婚证一本,持证人郑爱琴,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闽航结字第010702055号结婚证一本,持证人郑云森,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2017年11月17日

陈云清,男,1985年7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8507052739,住长乐市金峰镇金峰村建设路17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李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古新字第95098号结婚证一本,持证人李青,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2017年11月17日

刘燕明,女,198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身份号码350182198304257726,原住长乐市潭头镇潭头村共和里6-1号,现住址不祥: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居与你、蔡恒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1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4日

刘燕明,女,198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身份号码350182198304257726,原住长乐市潭头镇潭头村共和里6-1号,现住址不祥:

本院受理原告张兴梅与你、蔡恒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4日

蓝日宗、李依丽夫妇:

本局办理你(们)违反规定生育一案,因你(们)外出,至今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催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六十日起,即视为送达。

根据《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2月10日作出并公告送达),你们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缴交社会抚养费人民币54230元(大写伍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 ),目前已缴纳社会抚养费0元,现仍欠社会抚养费54230元。限你们在十日内到庐丰畲族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缴交。逾期不交,我局将申请上杭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7日

周茂秀:

本局办理你违反规定生育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至今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局作出的杭计生征决字〔2017〕第202-020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六十日内本局或上杭县庐丰畲族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该决定书认定周茂秀与汤华标于200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01年10月4日政策内生育第壹孩,性别女;2009年4月8日政策内生育第贰孩,性别女;2012年12月办理离婚登记,于2016年1月18日未持生育证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政策外生育第叁孩,性别女。你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多生育一个子女。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二) 项,决定对你们征收社会抚养费叁万贰仟贰佰捌拾元整(¥:32280)。请于收到本决定书后三十日内主动到庐丰畲族乡人民政府缴纳。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杭县人民政府或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上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告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7日

杨华金:

本院受理周红模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3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周红模工资款43500元及利息,利息以工资款435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17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工资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朱静榕:

本院受理原告曾开富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鲤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仙游聚星堂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林丽新(男,1982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仙游县石苍乡济川村十一队1号):

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27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仙游聚星堂古典家具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给李军货款9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以本金9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9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货款之日止。二、驳回李军对林丽新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85元,公告费720元,由仙游聚星堂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陈聪明、杨培娴、林丽钦:

本院受理原告戴丽华与陈聪明、杨培娴、林丽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本院依法判令:1.被告陈聪明、杨培娴共同偿还原告戴丽华借款22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本金22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2.被告林丽钦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李爱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文胜、林梅娥组成合议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蔡文元:

本院受理原告郑良满诉被告蔡文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蔡文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良满借款本金40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庄文龙:

本院受理原告邹文武诉被告庄文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983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30000元整;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谢进林、林芝、陈天荣:

本院受理原告刘小春诉被告谢进林、林芝、陈天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728号。原告诉请1、判令三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30000元及利息82800元(该利息从2015年12月30日起算至2017年8月29日,按月利率2%计算),之后利随本清;2、被告陈天荣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张存忠、王小华:

本院受理原告张荣春诉被告张存忠、王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存忠、王小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荣春借款本金90000元及其利息108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陈国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陈国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548号。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陈国亮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清偿所欠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合计106443.62元(其中:本金99596.86元,利息6846.76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7日)及自2017年5月8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3、判令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被告届期不能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折价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10: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郑养如、徐柳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郑养如、徐柳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550号。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郑养如、徐柳凤签订的《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2、判令两被告清偿所欠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合计53041.76元(其中:本金48959.19元,利息4082.57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18日)及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3、判令两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被告届期不能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折价两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10: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魏长灿、张玉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魏长灿、张玉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554号。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魏长灿、张玉兰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判令两被告清偿所欠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合计301506.32元(其中:本金281802.25元,利息19704.07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18日)及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3、判令两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被告届期不能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折价两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郑燕萍、招启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郑燕萍、招启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555号。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郑燕萍、招启华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判令两被告清偿所欠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合计475391.38元(其中:本金459529.93元,利息15861.45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18日)及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3、判令两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被告届期不能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折价两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林红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林红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556号。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林红玉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清偿所欠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合计342681.49元(其中:本金317190.08元,利息25491.41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7日)及自2017年5月8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3、判令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被告届期不能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折价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11: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郭祥中、林忠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被告郭祥中、林忠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558号。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郭祥中、林忠美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判令两被告清偿所欠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合计163863.63元(其中:本金157818.77元,利息6044.86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7日)及自2017年5月8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3、判令两被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若被告届期不能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原告有权以拍卖、变卖、折价两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8: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施友龙、施黎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建阳兴欣织造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施友龙、施黎英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501号。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加工费92805.1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陈国杭:

本院受理原告林榕生与被告陈国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鼓山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苏君伟、杨宁帆、苏文忠:

本院受理福建省毅诺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邓章寿: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乐与被告邓章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龚德建、林琴琴: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龚德建、林琴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张静琳: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诉张静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陈锦华: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诉陈锦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黄圳滨: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诉黄圳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陈先象、王吓萍:

本院受理荀文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陈先象、王吓萍:

本院受理陈天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张亮亮、蔡佳烨、陈汉生、陈碧珍、李过渡、赖婉英、张干清、冯雪珍、福建弘创盛瓷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丁宗辉:

本院受理原告高子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黄庆铭、郑青花:

本院受理原告彭金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313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2月2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题,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林秀燕与李锦福(持证人:李锦福,结婚证字号:闽航结字第010900129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7年11月17日

刘绍飚:

本院受理原告黄俊东与被告刘绍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王福安:

本院对张振松诉王福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张华栩、卞梦楚、刘珠芳:

本院受理原告黄昌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资源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林义炜、张芳:

本院受理原告李济辉与被告林义炜、张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99985元人民币及利息48000元(按月利率2%,暂从2017年7月16日算至2017年10月15日,利息算至付清借款时止)本息暂计847985元,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支付的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2、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3536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彭开祥:

本院对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彭开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2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黄小平:

本院对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黄小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曹小涛:

本院对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曹小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杨元庆:

本院对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杨元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1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朱云路:

本院对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朱云路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1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郑守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山支行与被告郑守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3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洪毅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山支行与被告洪毅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35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钟建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山支行与被告钟建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35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魏鑫: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山支行与被告魏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35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林仁基、贺美玉: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紫英妹等人与被执行人林仁基、贺美玉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中,依法委托福建立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林仁基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即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峰新城三区A-1座2006单元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闽立信(2017)房评字第23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根据人民法院有关执行规定,将评估结果告知如下: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28319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告知评估结果通知书,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对以上评估结果若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开式向本院提出。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武平县绿慈安生态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6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组负责人:谢伟青

清算组成员:王燕辉

联系人:石晓青 联系电话:13515913186

福建省武平县绿慈安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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