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纪实

2017-11-01 10:39:1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司法文明花开 香飘荔林水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日讯  莆田市荔城区位于壶山脚下,兰水溪畔,自古就有“钟灵毓秀之地,文献名邦之乡”的美称。扎根兴化大地的荔城区法院传承文明风尚,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司法审判实践,用厚德尚法奠基公平正义,以秉廉惟民构建和谐司法,让司法文明之花绽放在荔林水乡。

2015年以来,荔城法院在荔城区委、区政府领导和莆田市委、荔城区委文明办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进司法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力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提升”。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获得“全省十佳法院”、全省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高丽斌等一批先进典型和岗位标兵。

党组书记、院长王诺为全院干警上党课

春风化雨 养德于心

近年来,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荔城法院强化组织领导,搭建学习教育平台,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开展“春风化雨”般的思想教育,不断深化干警对精神文明的认识和理解,促使提升干警自我道德修养和文明司法水平,逐步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干警、人人争做文明先锋”的自觉理念和价值追求。

该院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年度责任目标,扎实推动各项文明任务落实,有力营造文明创建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院领导带头办案

古人云:“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班子是法院的龙头和标杆,持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发挥率先垂范作用,是抓好干警思想文明的关键所在。在荔城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习贯彻、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讲授党课,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书记坚持每年为全院干警上党课,班子成员还在《福建审判》《莆田审判》《莆田法学》发表多篇调研文章。同时扎实开展“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读好书、荐好书,有力带动全体干警共同学习。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荔城法院院长王诺深有感触地说。

为最大限度发挥模范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荔城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论坛和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活动,大力学习廖俊波、邹碧华、黄志丽、詹红荔等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道德模范、学习身边典型新高潮,并取得一定成效。2016年,该法院郭川家庭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最美家庭”,林佳冰家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五好文明家庭”。

此外,荔城法院还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两学一做”演讲比赛、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原鲁山纪念馆等,进一步强化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同时,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文明祭扫·纪念英烈”、“知民俗·过端午”等活动,不断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勤劳节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文明道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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