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7年9月19日公告

2017-09-20 15:17:57 来源:

钟继清、福建省养心草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颜振信诉被告钟继清、福建省养心草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5民初562号民事判决书:1、钟继清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颜振信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7月24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福建省养心草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625元,公告费560元,由钟继清、福建省养心草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福建省富园竹木有限公司、张孝清、胡守兴:本院受理原告陈益节诉被告福建省富园竹木有限公司、张孝清、胡守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5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1、张孝清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益节借款本金219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2月1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胡守兴对张孝清上述借款承担89000元的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陈益节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626元,由陈益节负担2832元,张孝清负担5794元;公告费560元,由张孝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福建省富园竹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益节诉被告福建省富园竹木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5民初561号民事判决书:福建省富园竹木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颜振信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2月1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700元,公告费560元,由福建省富园竹木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詹起活:本院受理原告刘联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张静琳:本院受理原告庄沐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22民初2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张静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起七日内向庄沐萦支付货款27500元,并支付自2017年2月8日起至还清货款时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郭冬梅、郑慰伟:本院受理胡明扬被告郭冬梅、郑慰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郭冬梅、郑慰伟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给胡明扬借款55.3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4月1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松:本院受理原告薛淑华、温景希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杨开兵、刘继东: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妹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张妹妹的再审申请)。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希:本院对原告王建与被告陈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11民初5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福建闽富华家居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万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闽富华家居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福州蓝天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福建省广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黄勇铿、黄丽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与被告福州蓝天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福建省广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黄勇铿、黄丽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国、薛华云:本院受理原告魏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敖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任祖义、林梅英、林国:本院受理原告魏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敖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罗源县中正石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源县城关仰斌石机配件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飞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丁水燕:本院受理原告游善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飞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从信、陈姗姗:本院受理原告邹训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飞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叶思楠、郑家铃:本院对游善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1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周妹妹:本院受理原告欧如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福建省三明弘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黄润华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清流县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明强、王依妹:本院受理原告柯顺秀与被告林明强、王依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林明强、王依妹偿还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以250000为基数从2016年5月9日开始按月利率1%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暂算至2017年5月9日为30000元)。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2017)闽0182民初4984号民事裁定书、传票、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故公告送达以上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蔡财官、王勇秀、蔡灼林: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蔡财官、王勇秀、蔡灼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诉求:1、蔡财官、王勇秀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32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直至还款之日;2、原告对被告抵押给原告的房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蔡灼林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4、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2017)闽0182民初1983号民事裁定书、传票、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故公告送达以上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潘忠叶、林锋:本院对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潘雪梅、潘忠叶、林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潘雪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2099.97元,并偿付借款利息(含罚息、复利,截至2017年8月9日结算5464.84元,2017年8月10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续计利息);2、潘忠叶、林锋对潘雪梅上述应还款项在100000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潘忠叶、林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潘雪梅追偿;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李原轴、吴小明:本院审理原告林金栋诉被告李原轴、吴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判决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49083元及按月利率1.2%计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本院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开庭应诉通知材料,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93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应诉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公告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将视为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华梅:本院受理原告伍止戈与被告林华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被告林华梅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逾期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国英:本院受理原告邓智春与被告陈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被告陈国英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千金:本院受理原告伍止戈与被告陈千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陈千金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孝春: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孝春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林孝春偿还信用卡透支款3515.67元、利息1804.18元(利息暂计至2017年7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直至还款之日;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林孝春负担。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高锦:本院受理原告伍止戈与被告高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高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木兰、陈忠章:本院受理原告吴勇成与被告陈木兰、陈忠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陈木兰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判令陈忠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谢可农: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可农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谢可农偿还信用卡透支款29935.56元、利息10545.08元(利息暂计至2015年8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直至还款之日;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实现债权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不答辩、不出庭,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长乐元兴纺织有限公司、长乐潮鑫针织有限公司、蔡财官、陈潮、蔡瑞清、蔡瑞英、郑鸿燕: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长乐元兴纺织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含罚息、复利)直至还款之日;2、长乐潮鑫针织有限公司、蔡财官、陈潮、蔡瑞清、蔡瑞英、郑鸿燕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你方共同承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江国兴:本院受理原告刘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江刘蕊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付抚养费500元至女儿成年)、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12月5日下午3时在本院黄田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梁世利、许雪平:本院受理原告高世明诉梁世利、许雪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白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吕年钦、魏志明、余七金: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吕年钦、魏志明、余七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魏志明、吕素芬、叶忠诚、吕年钦、余七金: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魏志明、吕素芬、叶忠诚、吕年钦、余七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雷雄、王光英、陈勇成、陈桂鲜: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雷雄、王光英、陈勇成、陈桂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1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认领公告

2017年7月28日11时许,泉州市公安局秀涂边防派出所联合惠安公安边防大队及公安海警部门在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大国家中心渔港海域执勤时,查获一艘涉嫌“三无”船舶,船身上部蓝色,下部红色。请该船舶船主在本公告后6个月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秀涂边防派出所认领该船舶,逾期将按“三无”船舶依法处理。

泉州市公安局秀涂边防派出所

2017年9月19日

认领公告

2017年9月11日7时30分许,支队司令部缉私专班组织洛阳边防派出所官兵,根据线索在永春县蓬壶高速出口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豫P6K257-豫PG213挂重型罐式货车,该车罐内装有成品油若干。后经过磅、称重,该车实际的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31.27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9月19日

认领公告

2017年9月12日凌晨4时30分,我队侦查队在福清市宏路高速出口路段查获油罐车1部(车牌号鄂F1V670),共查获成品油30.45吨。因上述查扣的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福清市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福清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9月19日

认领公告

2017年7月20日00时30分,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根据线索,出动公边35401艇,联合晋江大队深沪边防所采取陆上堵海上查模式,在深沪镇科任村海边查获一艘疑似“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钢制,黑色,长约17米,宽约3米,深约2米,玉柴主机,马力约270匹)。因上述查扣的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9月19日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大悦行(漳州)贸易有限公司、柳毅群、柳怀恭、蔡群鸿、辉腾(漳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我司与杨陈琦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我司已将《委托担保协议书》(编号:HXDBQY12048-01)项下的全部债权及《反担保保证书》(编号:HXDBQY12048-01A、HXDBQY12048-01B、HXDBQY12048-01C、HXDBQY12048-01D)、《抵押(反担保)协议书》(编号:HXDBQY12048-01E、HXDBQY12048-01F)项下的担保债权一并转让给杨陈琦。特此公告通知!

福建省华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美佳达(漳州)实业有限公司、田锋、林继往、龙海市东威木业有限公司、厦门市昱泓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我司与杨陈琦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我司已将《委托担保协议书》(编号:HXDBQY13017-01)项下的全部债权及《反担保保证书》(编号:HXDBQY13017-F1、HXDBQY13017-F2、HXDBQY13017-F3、HXDBQY13017-F4)、《抵押(反担保)协议书》(编号:HXDBQY13017-D1)项下的担保债权一并转让给杨陈琦。特此公告通知!

福建省华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注销公告

福建众高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3506201130552474)因设立人决定解散 ,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律所清算组申报债权及 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联系人:李筠 联系电话:13859222001

联系地址:福建省云霄县莆美镇绥宝里402号

福建众高律师事务所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阳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戴江 联系电话:1368502777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5#楼2层01店面-20室

福州阳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戴江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仙游永腾工艺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瑞耀 联系电话:15605010508

联系地址:仙游县郊尾镇圣岭街536号

福建仙游永腾工艺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瑞耀 成员:郑金雕、陈美辉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鑫盛辉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9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 张家富 联系电话:13605988090

永安市鑫盛辉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张家富 成员:王益富 陈张成 朱永凤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泉州华纳海天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紫挺 联系电话:15359816827

福建泉州华纳海天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 林紫挺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宁县中平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50429100024288)于 2017年9月1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邹枚花 联系电话:13859114819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67号

泰宁县中平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组长:邹枚花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福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9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朱阳方 清算组成员:刘华顺、杨六英

南平福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富友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9月15日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吴美莲 清算组成员:黄少伟、吴远征

联系人:吴美莲 电话:13859406323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66幢201室

三明富友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19日

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09月07日股东决定,利达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9833万元人民币减少为87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联系人:关金霞 联系电话:85698818、13959530720

联系地址: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南港路

利达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09月07日股东会决定,福建宝乾实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89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联系人:关金霞 联系电话:85698818、13959530720

联系地址: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南港路

福建宝乾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安市亚阳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07月22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13600775071

联系地址:南安市水头镇东泉村

福建省南安市亚阳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翔 成员:刘喜云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专业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古田县兴湖渔业专业合作社2017年09月14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专业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专业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开凤 联系电话:15959325828

联系地址:古田县平湖镇平湖街229号

古田县兴湖渔业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刘开凤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专业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古田县金垅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2017年09月14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专业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专业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方都 联系电话:13599185413

联系地址:古田县平湖镇赖村溪垅自然村

古田县金垅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张方都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彭湖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一份,证号:T350782198708290015,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彭湖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霞美镇阿松农家饭庄不慎遗失福建省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4月21 日核发的餐饮许可证一份(许可证号:闽餐证字2015 350583-008385),现声明作废。

南安市霞美镇阿松农家饭庄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明莉市场营销服务部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9月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161462,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明莉市场营销服务部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武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9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M0001RGJ75,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武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扬子地板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0113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扬子地板店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晋安区花潮餐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世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3日开具给我公司的广告位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号码:0009301,金额:7000元,付款人:官红英。现声明该收据作废。

福州市晋安区花潮餐饮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城元滔服装店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1月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32260061927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鲤城元滔服装店

挂失人:陈元滔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城海燕服装店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1月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32260061925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鲤城海燕服装店

挂失人:黄海燕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娟食杂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8月1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39379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娟食杂店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陈陆萍移动通信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5月3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22687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陈陆萍移动通信店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林金明食杂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05月1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560005742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林金明食杂店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勇诚汽车美容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9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毅东 联系电话:18659632028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后店村樟山社

漳州市勇诚汽车美容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毅东 副组长:张学文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遗失2016年05月30日由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617122,现声明作废。

挂失单位:福建省炅和畲药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建正大方圆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 现声明作废。

福建正大方圆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南安丰裕石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2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3399021224A,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南安丰裕石材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勇诚汽车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龙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2月28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壹张,卡号:10015100484406,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漳州市勇诚汽车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遗失2016年04月11日由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621433,现声明作废。

挂失单位:福安市常泰燃料油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中平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泰宁县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登记证号:35042931578724X,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副本作废。

泰宁县中平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中平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泰宁县质监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机构代码:31578724-X,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作废。

泰宁县中平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顺昌天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李行军

清算组成员:夏克进 周明星 李文强

联系人:黄思发 联系电话:13695067508

福建顺昌天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市岩上品香韵茶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吕茶花 电话:13850908788

清算组成员:赵斌兰 封福清

武夷山市岩上品香韵茶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洪福水产有限公司2017年9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陈怀烨 成员:陈怀烨、林良飞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6号金源大厦1幢1502室

联系人:陈怀烨 联系电话:13559615115

宁德市洪福水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供销合作社不填遗失莆田市秀屿区国税局普通增值税发票联捌张,发票代码3500171320,发票起止号码00452817一00452824,现声明作废。

申请人:黄志萍

2017年9月19日

道歉声明

本人黄晓华于2017年9月15日在手机微信群里转发了一张图片,描述图片中的人物为人贩子。本人现郑重声明该上传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对当事人因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本人深表歉意,现登报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发布此类信息。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晓华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40007712,现声明作废。

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建兴诚翔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5MA346EBC5T和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58903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建兴诚翔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莲峰新荣小炒店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7月30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82560008339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连城县莲峰新荣小炒店

2017年9月19日

宁德市快美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春铃、苏子筹、陈少钦、李培全: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福建博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迪绮、张成毅、龚匡新、张碧珠、张世兵、林祥福、林会梁、郑正延、张云润: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宁德市中宁贸易有限公司、陈少钦、林宝珠、王春玲、李玉太、李萍、缪幼铃: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宁德市鑫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学荣、陈爱英、黄德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宁德市古轩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包著桂、张志坚、包章泰、包章鸿、苏忠兴、包章树、李坚: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公告

根据黄守金与刘兰英于2017年5月1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黄守金将其对借款人高秀玲、林武,担保人福建唐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唐力纵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飞享有的债权(含出借款本金人民币99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7260000元及此后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中的部分债权(含出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1100000元及此后相应的利息)依法转让给刘兰英。作为债权转让人黄守金和债权受让人刘兰英现公告通知借款人高秀玲、林武,担保人福建唐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唐力纵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飞立即向新债权人履行出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1100000元及此后相应的利息的清偿责任。

公告人:黄守金、刘兰英

2017年9月19日

公告

根据黄守金与许凤彬于2017年5月1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黄守金将其对借款人高秀玲、林武,担保人福建唐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唐力纵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飞享有的债权(含出借款本金人民币99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7260000元及此后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中的部分债权(含出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730000元及此后相应的利息)依法转让给许凤彬。作为债权转让人黄守金和债权受让人许凤彬现公告通知借款人高秀玲、林武,担保人福建唐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唐力纵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飞立即向新债权人履行出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730000元及此后相应的利息的清偿责任。

公告人:黄守金、许凤彬

2017年9月19日

公告

根据黄守金与林靖于2017年5月1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黄守金将其对借款人高秀玲、林武,担保人福建唐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唐力纵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飞享有的债权(含出借款本金人民币99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7260000元及此后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中的部分债权(含出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730000元及此后相应的利息)依法转让给林靖。作为债权转让人黄守金和债权受让人林靖现公告通知借款人高秀玲、林武,担保人福建唐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唐力纵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飞立即向新债权人履行出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利息计人民币730000元及此后相应的利息的清偿责任。

公告人:黄守金、林靖

2017年9月19日

叶灼英、池长田:

本院受理原告高秀如与被告叶灼英、池长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宣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11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17年11月2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施国进、杨长凤:

本院受理原告游建兰诉被告施国进、杨长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356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0000元人民币;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借款利息24000元人民币(利息计算:2016年10月30日至2017年7月29日共10个月,每月按1.5%利息计算,合计利息24000元人民币);3、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全部费用。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范鑫福、苏玉凤:

本院受理原告邱晨翔诉被告范鑫福、苏玉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469号。诉讼请求:诉请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11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时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文清: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龙诉被告林文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471号。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225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时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吴贞文、范美娟:

本院受理原告郑良申诉被告吴贞文、范美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吴贞文、范美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良申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5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王兆园、林国胜:

本院受理原告薛聿雪诉你们与被告李梅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22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偿还给原告薛聿雪借款200000元及利息;被告李梅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李志龙、林榕芳: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春、黄永良、陈凤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22民初288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偿还给原告林建春、黄永良、陈凤兵借款90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郑志忠、郑燕斌、天医堂(厦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元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22民初2911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偿还给原告林元钦借款4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袁军:

本院受理蔡明连与你、吴静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603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蔡明连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黄威:

本院受理原告陈一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张幼论、洪进步、张容及: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仙游胜北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幼论、洪进步、张容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吴恩斌:

本院受理原告朱美琼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明,男,汉族,1987年5月5日出生,住长乐市文岭镇阜山村田乾151号,身份证号码:350182198705056810。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谢长春与被告陈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柯多忠(男,1952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百户村九丘61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5212255113。):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港宏建材有限公司与你(2017)闽0182民初4192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承龙、陈志安、何建洪: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碧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揭盛荣: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颜涛兰: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连文:

本院受理原告姜长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鲍:

本院受理原告汪先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鲍、黄利:

本院受理原告汪先义、陈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张春香、邱在光: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刘建敏: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里心兴农猕猴桃专业合作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吴胜根、陈英:

本院受理原告梁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建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冯火印、黄善秀:

本院受理原告梁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建民初字第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朝银:

本院受理原告梁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建民初字第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罗维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罗维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观亮、陈水英、罗光秋:

本院受理原告庄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7民初765号民事判决书:一、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庄文借款本金200000元。二、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庄文借款利息106700元。三、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庄文支付借款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支付从2017年3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四、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支付庄文公告费600元。五、罗光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观亮、陈水英、罗光秋:

本院受理原告黄运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7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一、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黄运华借款本金100000元。二、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黄运华借款利息53000元。三、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黄运华支付借款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支付从2017年4月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四、林观亮、陈水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支付黄运华公告费600元。五、罗光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徐昌建: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勇诉被告徐昌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泰宁县下渠土池养殖场、泰宁县立成华养殖场、福建省泰宁县涵泰农林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宁县双溪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佘建成、佘清华、陈俊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宁县下渠土池养殖场、吴赛萍、泰宁县立成华养殖场、福建省泰宁县涵泰农林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宁县双溪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佘建成、佘清华、陈俊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江前龙:

本院受理原告黄亚毕与被告江前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上海西前实业有限公司、林杰、黄仲清:

本院受理原告钦州市亿森木业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曾敞红:

本院受理原告唐水山与被告曾敞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严德志、郑素春:

本院受理原告王碧玲、郭文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6)闽0603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刘宾、张秋香:

本院受理原告许淑娜诉你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厦门中鹭百汇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中东实业有限公司、漳州中胜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路桥物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中鹭百汇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中东实业有限公司、漳州中胜置业有限公司、吴锦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6)闽0603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叶军(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上洋村上洋8号)、黄文建(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板棍乡上松村三塘屯62号):

本院受理原告雷大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剑(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林梦金(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岐峰村对面洋11号):

本院受理朱子新诉林梦金、林剑、林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剑(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林梦金(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岐峰村对面洋11号):

本院受理朱子新诉林梦金、林剑、魏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剑(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林梦金(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岐峰村对面洋11号):

本院受理朱雄峰诉林梦金、林剑、魏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剑(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林梦金(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岐峰村对面洋11号):

本院受理朱雄峰诉林梦金、林剑、魏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剑(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

本院受理朱雄峰诉林梦金、魏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剑(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

本院受理朱子新诉林剑、魏明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林剑(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45号):

本院受理朱子新诉林梦金、林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饶自泉、吴展灼:

本院受理陈维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6日

范豹、雷世恩:

本院受理陈维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6日

张怡悦、刘林辉:

本院受理陈维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6日

艾龙海:

本院受理张锡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张燕芹:

本院受理罗智兴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6日

高剑:

本院受理原告欧阳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陈敏响:

本院受理原告吴淋清诉陈敏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86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苏晋海:

本院受理原告何漳平诉苏晋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被告偿还欠款5000元及利息11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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