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7年9月14日公告

2017-09-18 10:07:4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8月3日14时至17时许,我大队根据工作关系提供的线索,由沈雪林大队长带队,在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海域查获三艘改装铁壳油船,以下为三艘船舶的基本数据:1.无船名号铁壳船,均长约:30米,宽约:5米,深约:1米,马力约:不详,吨位:约80吨,编刷:港暂扣1758;2、无船名号铁壳船,均长约:25米,宽约:5米,深约:1米,马力约:200,吨位:约60吨,编刷:港暂扣1759现场查获该船员1人肖沧清;3、船名船号:无,钢质,船体长约11.5米,宽约2.8米,吃水深约1米,船体蓝色,马力约75匹,编刷:港暂扣1761,现场查获该船船主肖良杰。以上三艘船舶均停靠在柯厝北辋澳口。因上述查扣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按无主财物处理。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8月25日

认领公告

2017年8月24日13:00,泉港大队沙格所根据工作关系提供线索,由欧锦新副大队长带队联合沙格边防派出所官兵,在泉州市肖厝村福汛码头附近查获两艘“三无”船舶,以下为两艘船舶的基本数据1、钢质船舶无船名船号,绿色,船长约15米,宽约3米,吃水深约1米,马力约55匹,吨位:30吨,现场查获该船主肖辉清,编刷:港暂扣1762;2、钢质船舶无船名船号,蓝色,船长约20米,宽约4米,吃水深约1米,马力约80匹,吨位40吨,编刷:港暂扣1762。以上船舶均停靠在柯厝北辋澳口。因上述查扣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按无主财物处理。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9月9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7月08日01:00,泉港大队沙格所根据线索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福讯码头处一废弃的房子内查获一地上油罐,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2.36吨。

2017年07月08日01:00,泉港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打厝村查获一个油罐和一个油桶,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5.53吨。

2017年07月10日01时许,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安置地旁一处旧房屋内查获一地下油罐,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66吨。

2017年07月12日09:10,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邱厝村至北柯厝村北辋的路上三部改装油罐车,车牌号码为闽C32927、闽C19755、闽C8P266,后经过磅称重闽C32927内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64吨,闽C19755车内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2.04吨,闽C8P266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5吨。

2017年07月15日02:50,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邱厝村邱厝路口查获1部改装油罐车(闽CF1A91),该车内共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2.02吨。

因上述查扣油主、车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按无主财物处理。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7月20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7月18日02时10分许,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福讯码头查获2部改装油罐车(闽DF1G25、闽CF9B05),后经过磅称重闽DF1G25内转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29吨、闽CF9B05内转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2.04吨。

2017年7月19日03时10分许,泉港大队根据线索,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沿海大通道1部改装油罐车(闽DZ685S)上,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2.16吨。

2017年7月24日9时40分许,泉港边防大队根据工作关系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通港路施厝村路段查获1部改装油罐车(闽CE3G73)上,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75吨。

2017年07月26日04:50 ,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海边一处废弃的房子内查获一地上油罐,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4.04吨。

2017年08月01日23时20分许,泉港边防大队根据工作关系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滨海路东吴村路段查获1部改装油罐车(闽DC9G02),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97吨。

2017年8月3日9时40分许,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红绿灯路口附近查获2部改装油罐车(闽C32078、闽DE6F17)上,后经过磅称重闽C32078载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8吨,闽DE6F17载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1.76吨。

因上述查扣油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按无主财物处理。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8月10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8月10日08:00,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村道内查获1部改装油罐车(闽CE6Q63)上,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2.14吨。

2017年08月24日17:00,沙格边防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福讯码头旁一空地查获一地上油罐,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共2.12吨。

因上述查扣油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按无主财物处理。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8月30日

徐来林:本院受理徐朋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揭会启:本院受理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福州汇诚通贸易有限公司、赵丕辉:本院受理范月红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黄国林: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丰泽农牧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国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汤清: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汤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连兴文:本院受理原告连春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1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郑锦长、林君宇、张建、福州志成渔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通信用社与被告郑锦长、林君宇、张建、福州志成渔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王建勋、李秋月: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街信用社与被告王建勋、李秋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2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其雄、陈碧玉: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诉陈其雄、陈碧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尤永奇、尤玉云:本院受理陈瑞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尤永奇:本院受理林柳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尤永奇:本院受理林金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尤清、蔡娟:本院受理陈瑞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尤清:本院受理吴家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少斌:本院受理原告粟榜英与被告陈少斌、刘碧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倪健: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倪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李立杉: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李立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刘运连、黄川: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刘运连、黄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吴敏: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吴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春辉、林文明: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陈春辉、林文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王翔: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王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兰贵彬: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兰贵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龚宇清、龚芳芬: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龚宇清、龚芳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王国钦:本院受理原告王焕钦与被告王国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敏:本院受理原告吴广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本院判决你归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因你去向不明,本院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在公告期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本院已向你送达上述文书。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届满之日起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或不出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林秀群:本院受理原告陈熙、黄秀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2017)闽0103民初3144号民事裁定书。原告主要请求: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251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宋建榕、潘美英:本院受理原告杨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2017)闽0103民初3332号民事裁定书。原告主要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24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秀兰:本院受理原告胡锋诉陈秀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陈秀兰向胡锋支付拖欠的货款20918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池国勇、吴银华:本院受理原告邱赛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邱赛英借款30443.55元及其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林智雄、吴赛琼:本院受理原告林朝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煜:本院受理原告郑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陈煜立即归还借款90500元(人民币,下同)以及相应的利息(其中:以借款本金3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以借款本金4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借款本金56500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陈煜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期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魏远仁:本院受理原告林小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敖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魏可顺:本院受理原告翁武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敖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肖丽华、肖养宋:本院受理原告林宝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肖丽华、肖养宋:本院受理原告谢朝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黄如新:本院受理原告张秀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7)闽0922民初79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曾学文:本院受理原告陈雪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242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林本彪:本院受理原告陈邦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丁宗祥、罗意丽:本院受理原告陈邦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高玲、杨际达:本院受理原告王云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家林、胡秋云: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2025号原告陈玉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郭加发、龙青菊:本院受理原告吴建余与被告郭加发、龙青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城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李朋:本院受理原告陈权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罗金仙:本院受理原告高兆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郑钦:本院受理陈宝镇诉郑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吴川:本院受理原告林进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郑秀燕,女,1972年8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长乐市航城龙津村后山11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7208083468:本院受理原告詹锋与被告郑秀燕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郑秀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现将原告上述诉讼请求公告向被告你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李小燕、黄钟美、黄守燕:本院受理原告王琴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魏榕玲、魏文山、魏云钦:本院对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与被告魏榕玲、魏文山、魏云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魏榕玲、魏文山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8000元及利息;2、魏榕玲、魏文山赔偿原告保全申请费1600元;3、魏云钦对魏榕玲、魏文山上述应还款及赔偿款项在5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魏云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魏榕玲、魏文山追偿;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云惠: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云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于2017年4月27日解除;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0537.9元;3、被告支付原告被银行扣划的款项;4、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解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相关手续。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曾绍雄:本院受理原告邱伊妹诉被告曾绍雄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判决准予原告邱伊妹与被告曾绍雄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4民初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化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中天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12日股东会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钟香连

清算组成员:何燕春

联系人:何燕春 联系电话:13599613897

武平县中天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霞浦县瑞坤担保有限公司2017年9月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秀如 联系电话:18950505059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小康路170号

霞浦县瑞坤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卓素君

2017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康倍健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许清霖 联系电话:13506991819

清算组成员:许清霖、李荣、宇文玉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首山路7号第4层A221室。

福州市康倍健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许清霖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邵武君悦葡萄酒实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6808683552,现声明作废。

邵武君悦葡萄酒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现声明该财务专用章作废。

福建省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云岭包糍店不慎遗失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3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编号:JY23507810010961,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云岭包糍店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黄坑许志民采伐队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0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024800,现声明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建阳市黄坑许志民采伐队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中天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2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号:91350824099419441R,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我公司将依法申请补领企业法人电子营业执照。

武平县中天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翔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9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626100039853 ,现声明该正本作废。

福建翔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青晨壹品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0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5MA2XN7AU4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福建青晨壹品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纤指百媚化妆品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2年6月2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本,注册号350981600134685,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纤指百媚化妆品店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国地税局于2015年6月3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纳税人识别码:闽地税号350302345147147,现声明作废。

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江西盛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国地税局于2015年6月3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纳税人识别码:闽地税号350302586550762,现声明作废。

江西盛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17年9月14日

认领公告

2017年8月6日0时12分许,我支队在闽江金刚腿附近水域查获一艘船首涂刷“凯顺油16”字样,船尾涂刷“北海”字样船(钢质油船,船舶上层建筑共2层,上层外观涂刷白色油漆,下层外观涂刷绿色油漆,甲板中间铺设有天桥,天桥上见有油管管路,船身涂刷油漆颜色上绿下红,船长42米,船宽7.4米),望船主见报后,在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船舶有关有效证件来我队认领,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83660812,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59号海警第一支队。特此公告!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2017年9月1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9月7日股东会决定,福建宏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5880090019 联系人:陈宏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万达C区2号楼526室

福建宏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万吉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福民 联系电话: 18606986468

联系地址:南安市官桥镇山林村

泉州万吉机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福民 成员:李福民、章明山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七度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七度投资有限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七度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更正声明

本报2017年7月19日第4版刊登的福安市鑫兴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遗失声明中的“账号:9060510060010000072160”应更改为“账号:9060510060010000072460”。特此更正声明。

福安市鑫兴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惠安鑫泰石业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3156406862)2017年9月12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周惠跃 联系电话:13600404168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东岭镇东兴街83号

泉州市惠安鑫泰石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小组组长:周惠跃

成员:张铁阳

2017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燕农共朝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米菊仙 清算组成员:罗侩炳、罗丹

联系人:罗侩炳 联系电话:15860953438

福建燕农共朝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州亨瑞隆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14年11月28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10021464201,编号391001836164,法人:姚磊,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账号:7341110182600223964)。现声明作废。

福州亨瑞隆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秀英食杂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7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05633),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秀英食杂店

2017年9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仓山区辉祥小吃店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3月3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编号:JY23501040036768)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辉祥小吃店

2017年9月14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资产招商暨处置公告

根据业务需要和有关规定,我行拟对客户黄明水的债权资产项目进行处置,欢迎投资者与我行洽谈。现将资产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8月31日,贷款剩余本金人民币 1,406,660.48元,拖欠利(罚)息324,828.45元,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个人担保:

1、抵押物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湖心街北侧湖心苑4号楼401(复式))住宅及27号车库,房产证号为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320194、201320195号;

2、担保人黄乙明、尤丹凤。

有意向收购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前与我行联系,意向买家超过两家时我行将采取公开竞买的方式转让,意向买家仅有一家时我行将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

以上项目详细情况可到我行签署保密协议后阅卷或与工作人员面谈。

联系人:黄经理,联系方式:0595-28008531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17年9月14日

李志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37950.64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郑建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54097.93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建水: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8974.65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张珊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1348.47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吴丽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5238.99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蔡清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46328.77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冯振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50601.06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邓萱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04006.79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何开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49600.79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林水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49935.14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姚震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29728.08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连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06350.11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蔡丽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215309.04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秀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28472.10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苏保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46993.83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林木森: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21543.74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颜维维: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25254.39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李清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27857.16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李定坤: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74623.50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施能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6604.68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林杰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9200.62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郑美珠、刘春陈: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们偿还贷款本金18439.99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蒋丽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57276.59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张自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6635.91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邱宣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你偿还贷款本金12122.78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复利),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漳州市伟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海山与被告漳州市伟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漳州市伟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爱华与被告漳州市伟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林跃鸿、柯淑芬:本院受理原告林景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福建圣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洪国章、黄小芳: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厦门同安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福建圣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洪国章、黄小芳、漳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福建裕隆达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李永达、张必美: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厦门同安监狱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福建圣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洪国章、黄小芳: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厦门同安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福建圣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洪国章、黄小芳、漳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福建裕隆达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李永达: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厦门同安监狱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洪荣辉、陈细珍: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沈浩仲: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张智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邹福金: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漳州市伟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宗佳与被告漳州市伟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漳州市伟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钟明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阮建仙、阮永霞、薛开良:本院受理原告黄国章、薛开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由审判员陈伟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文胜、郑瑞椿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李静(女,1974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38号金钻公寓3座1701单元,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402285928。)李书琼(男,196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湖南镇仙富村仙东94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905175910。):本院受理原告高勇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39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李静(女,1974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38号金钻公寓3座1701单元,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402285928。)李书琼(男,196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湖南镇仙富村仙东94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905175910。):本院受理原告高勇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39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薛增国,男,1974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南大路弄8号,现住址不详:本院受理原告陈忠杰与被告薛增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薛增国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陈忠杰货款2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陈新(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埕边村南西山2-1号):本院受理原告吴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一、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子陈智虎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元,婚生子陈智虎年满18周岁时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原、被告各承担50%。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7年11月29日9时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刘钦、陈美平(原住福建省平潭县敖东镇建民鱼塘村101号):本院受理原告翁祖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4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7年11月29日10时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清流县鑫明木业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林天明(股东):本院于2017年7月27日裁定受理李勋世申请清流县鑫明木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3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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