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7年9月6日公告

2017-09-07 10:04:1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詹起活:本院受理原告詹起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9日下午3时在本院西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李兰香:本院受理刘仁全与李兰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1民初696号民事判决。判令李兰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刘仁全偿还借款6万元。本案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900元,由李兰香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施云平、许爱琼:本院受理范跃祥与施云平、许爱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1民初625号民事判决。判令施云平、许爱琼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范跃祥偿还借款5万元。本案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50元,由施云平、许爱琼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檀成、檀鲁棋:本院受理朱文照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朱文照请求判令你们归还货款91566元及该款自2013年5月16日起至还清货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吓棋、陈珍玉:本院受理原告林定明、王喜、关瑞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泽明、莆田市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一锋与被告林泽明、莆田市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求:判令被告林泽明和莆田市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偿还武一锋工资12000元及其利息(从2017年3月31日开始按银行同期利率6%计算至还款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五时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肖飞雄、黄亚兴: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花与被告肖飞雄、黄亚兴、吴文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求:1.依法判令被告肖飞雄、黄亚兴共同偿还原告王秀花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还清借款为止);2.依法判令被告吴文风对上述借款本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莆田县江口镇农山合作基金会、黄志水、陈玉荣:本院受理原告许章麟与被告莆田县江口镇农山合作基金会、黄志水、陈玉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求:判令被告莆田县江口镇农山合作基金会、连带陈玉荣、黄志水立即偿还原告人民币3单共计壹万伍仟贰佰元及其利息。其中两单自1996年10月06日起,其中一单本金为7500元,另一单本金为2000元,另一单为1996年11月12日起,本金为5700元,均按月利15‰计算至起诉 之日,利息大约为贰拾捌万柒仟陆佰元,利随本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点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黄世岭、郑秀梅: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莆田市涵江区吉丰轮胎店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周莺、魏茂玲:本院受理原告黄海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吓曲、王少虾: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新与被告陈吓曲、王少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2、由二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启文:本院受理原告朱有运诉张德水、王启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白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罗风景、陈道钊:本院受理原告朱有运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白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道钊、罗风景:本院受理原告朱有运诉陈道钊、罗风景、张德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白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克伍: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克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姜斌: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姜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何铭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何铭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张业清:本院对严淑清诉张业清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1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贤文:本院受理原告陈进风、林萍诉你和张秀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要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400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武建榕:本院受理原告林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要请求: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2.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黄诗春、郭艳:本院受理原告林星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林星要求判令你等共同偿还借款本金61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施金坤:本院受理原告王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52000元及其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曾华波:本院受理原告吴杉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丁华、林月云:本院受理原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宏杨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乃平:本院受理原告陈霞宋诉你、陈民华、周瑞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冯林、许花玲:本院受理原告吴武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友木:本院受理原告杨金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爱平:本院受理原告郑声福诉你、林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丁群、王义镗、刘建文:本院对李洪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8民初2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流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薛瑞平、郑斌:本院对周而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8民初4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流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珍雄:本院对林子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8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流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道鹏:本院对周兰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8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流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方小平、何云燕:本院对高丹丹诉方小平、何云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8民初2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流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郑小斌:本院受理原告郑彬诉你、翁爱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四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秀宁、薛自国:本院受理原告林海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郑守凤、吴建兴:本院受理原告郑美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公告

本院于2017年8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赵代碧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赵代碧称,林在逊,男,1962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平潭省东庠乡南江村南江1号,于2000年12月起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林在逊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林在逊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林在逊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林在逊情况,向本院报告。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李凤妹(女,1967年8月31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和平路3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6708315129)、李德亮(男,1960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和平路3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012206310):本院受理原告林碧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杨秀珍(女,1974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演屿村南路296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7412125144):本院受理原告林碧莲与陈香官、陈宝珍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学胜(男,1958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路顶村新村路65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5810135233)、柯秀芳(男,1964年3月1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路顶村新村路65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6403015141):本院受理原告林碧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素娟(女,1969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首占镇岱边村横街69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907245222)、肖思洋(男,1993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首占镇岱边村横街69号,现具体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9310235130):本院受理原告林碧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可华(女,汉族,1952年9月3日出生,身份证住址:福建省闽候县青口镇农光村下岐尾47号,身份证号码:350121195209031060;事故发生时,陈可华任福建榕兴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我局立案查处的福建榕兴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陈可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拟对你处以2015年年收入的30%即人民币陆万伍仟零柒拾柒元伍角罚款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长安监罚告〔2017〕2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长安监听告〔2017〕1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你有权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举行听证,请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

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

福建榕兴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可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766186080K,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华福大夏14层D1单元):我局立案查处的福建榕兴物流有限公司“2016.5.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行政处罚案,拟对你处以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长安监罚告〔2017〕2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长安监听告〔2017〕1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你有权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举行听证,请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

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

陈鑫(男,1984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潭头镇岭南村岭南街280号,现去向不明,身份证号码350182198402213276):本院受理原告刘昭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张建武(男,1983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首峰村首峰路330号,现去向不明,身份证号码350182198302156059):本院受理原告叶美玲与被告张建武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闽航结字第010706574号结婚证一本,持证人:李思光,不慎遗失,现已作废,特此声明。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东南格拉斯锁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石树来 联系电话:13850899780

南平市东南格拉斯锁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石树来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东南格拉斯锁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石树来 联系电话:13850899780

南平市东南格拉斯锁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石树来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宁县金农植保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350429310633276H)于 2017年9月3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卢恩平 电话:13599367036

联系地址:泰宁县上青乡上青街63号

泰宁县金农植保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卢恩平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小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何树钦 联系电话:1345910001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牛眠山巷46号一层30室

福州小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何树钦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通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8月2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徐星 联系电话: 18805935836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阳镇王湾村安置地22号

福安市通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徐星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松樟(福州)家具有限公司2017年8月3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钦松 联系电话:1598022971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国屿6号

松樟(福州)家具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钦松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诺蓓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8月3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姚丽云 联系电话:13276032505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4层326区间(自贸试验区内)

福建诺蓓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姚丽云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三元区闽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9月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乐晨星 联系电话:18605981820

清算组成员:黄道欣、饶宝珠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127号3幢三层

三明市三元区闽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高禾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8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黄恢福 成员:黄恢福 黄兴智

联系人:黄恢福 联系电话:13004933666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7幢409

宁德市高禾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福中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蔡茂根 联系电话:15060431930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花苑2幢3号店

宁德市福中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蔡茂根 副组长:程伟钦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雪源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陈瑞辉 清算组成员:吴浩诗、李莘

南平市雪源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蜂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8月28日的投资者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13110767150

联系地址: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34#(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蜂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张巧玲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小魏食品店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8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403600010688,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小魏食品店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天利合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1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10015100557440 ,现声明电子执照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天利合商贸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贵金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不慎遗失福建省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09月2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824600149657,现声明作废。

武平县贵金汽车美容服务中心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瑞利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保编码:3503041093405,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瑞利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南郊林琳手机店不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5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304600225688,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南郊林琳手机店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新华鑫制冷设备经营部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4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68049),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新华鑫制冷设备经营部

2017年9月6日

减资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住得爽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2597879352G)根据2017年9月1日股东会决议拟减少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98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3950856756 联系人:苏丽红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龙凤花园花府75号

龙岩市永定区住得爽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洁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国柱 联系电话:13905948585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北街766号天通泰家苑8#1105、1106

莆田市洁洁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国柱 副组长:李国明

2017年9月6日

遗失公告

福州市考拉考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或社会统一代码):91350102315781235N,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州市考拉考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认尸启事

2017年9月3日17时许,平潭大练边防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大练乡渔限村澳口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死者身高约155厘米,发黑长4厘米,上身穿黑色短袖T恤,下身穿花图案短裤,内着紫红色平角内裤,双手戴黑色手套,双足着黑色袜子。请知情者看到启事后,速与平潭大练边防派出所联系。

经办民警:江警官 联系电话:0591-24210059

平潭县公安局大练边防派出所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三隐茶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12年7月24日核发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一份(代码:G1035078200054970K;有效期:截止2017年7月23日),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三隐茶叶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詹丽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阮元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卓丁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郑金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彭伏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何惶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孟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友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妙长: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泽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黄细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张巧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柳炳信: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常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谢金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郑旺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李兴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吴亦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叶兰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卫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马孝耀: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林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吴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张仰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程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吴挥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钦、林煌婷、张元发:

本院受理原告张剑恩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由审判员陈伟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文胜、郑瑞椿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柯宝玉、柯柏榕、柯柏城:

本院受理原告石狮市吉顺纺织贸易商行、王寿国与被告柯宝玉、柯柏榕、柯柏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石狮市吉顺纺织贸易商行、王寿国请求判令柯宝玉、柯柏榕、柯柏城共同偿还其货款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自立案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欠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元美:

本院受理原告杨永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4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郊尾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古田县广丰贸易有限公司、古田县佳朋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古田县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古田县盛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瞿祖坦、郭建涵、侯云钗、李在满、李惠真、潘家平、陈遵忠: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榕仲受字第3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12月15日依法作出裁决,你们应于本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谢小平:

本院受理原告许光友与被告谢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许光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谢小平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2017)闽0723民初836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温发春、黄伙玉:

本院受理原告叶小香与被告温发春、黄伙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叶小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温发春、黄伙玉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6年9月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2017)闽0723民初847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温发春、黄伙玉:

本院受理原告潘立松与被告温发春、黄伙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723民初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温发春、黄伙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归还潘立松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3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詹广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国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34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114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久耷、董秀凤:

本院受理原告何新莲与被告林久耷、董秀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1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久耷、董秀凤:

本院受理原告卓承宇与被告林久耷、董秀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1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吴美彬:

本院受理原告肖燕与被告吴美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何义武

本院受理曾玉坤与何义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在本院3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培海:

本院受理赖剑与王培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霞妹,女,1979年10月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7910034325,住长乐市鹤上镇东平村头墩79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勇生与曹灵伟、曹建础、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鉴定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谢振山,男,1981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62101198111110037,住长乐市金峰镇首台村横岭17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黄美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游通钱,男,1989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8910291713,住长乐市金峰镇塘下村游朱35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马清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言坤,男,1977年2月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2201197702275852,住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城里村城里15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陈其伟与你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2017年12月12日上午9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刘意,男,1988年8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8808071714,住长乐市潭头镇二刘村新村150号,现住址不祥:

本院受理原告刘秀琴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陈瑜,女,1983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03198310191529,原住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下杭路203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林爱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林剑,男,汉族,1978年11月10日出生,住长乐市金峰镇塘下村林朱60号,身份证号码:350126197811106513。现长期外出,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谢长春与被告林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郭丽霞,女,1988年2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V112249(5)(香港),原住香港九龙大角诅塘尾道75号8楼,现住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刘增岁与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8日上午9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7日

黄文贤:

本院受理原告杨小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天恒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31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10015100558421 ,现声明该电子执照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天恒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叶泽铿:

本院受理原告黄龙凤与被告叶泽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521民初12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你应到本院台商投资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李春梅(惠安县崇武镇西华村六角井38号):

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明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6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相应诉讼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谢爱忠、曾美丽已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辛国河(惠安县山霞镇东莲村东莲106号):

本院受理原告曾传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9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王丽珍、吴迎华、福建天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天起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南与被告王丽珍、吴迎华、福建天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天起港口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于2017年11月23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李文桂(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洋安村碌坑500号,公民身份号码:352101197712053019):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泉州华源石化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文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583民初353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李文桂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建省泉州华源石化有限公司1066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7年5月3日起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张家扬(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7-5号602室,公民身份号码:350204196705203013):

本院受理原告刘伟鑫与被告张家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各1份。原告刘伟鑫请求判令被告张家扬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6月5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一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梅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南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洪银针、鲜加茂、呼和浩特市艾格斯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与被告洪银针、鲜加茂、呼和浩特市艾格斯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蔡建设、蔡吉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17年11月24日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洪启钢: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宏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鸿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洪启钢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2577号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胡学安、陈英:

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2029号原告何伦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5日

陈贞、余巍巍:

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娟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余良根:

本院受理原告徐国升与被告余良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黄祥烟:

本院受理原告黄祯启与被告黄祥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4民初43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黄祥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祯启借款本金20000元及自1998年1月30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刘世清、林道莲:

本院受理原告吴振仕与被告刘世清、林道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4民初19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刘世清、林道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吴振仕借款本金51000元及相应利息(其中:本金6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1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本金10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10月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本金10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11月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本金20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11月1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本金5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11月17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刘世清已支付的1840元利息应予以扣除)。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泉宇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3357503647 )2017年09月0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黄梅阳 成员:甘煜婷

联系人:黄梅阳 联系电话:15280886819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霞张花园A3栋2梯704室

泉州市泉宇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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