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典型领跑 新优秀竞发

2017-06-24 08:45:0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两年时间,漳州市公安局两个集体和三位民警跻身全国优秀行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4日讯  2017 年5 月19 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在这次表彰大会上,漳州市公安机关共有2 个集体、3 位民警受到表彰。其中,平和县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漳州110)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李继闽、市公安局台商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蔡亚桂(女)、长泰县公安局副局长戴春生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过去的两年多里,对于漳州公安机关而言,是不平凡的。全省乃至全国的荣誉接踵而至,这既是上级对漳州公安机关的肯定,也是漳州公安积极践行“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的理念、不断追求自身发展的结果,体现一种“忠诚、奉献、卓越”的主流文化精神。

以榜样为引领

激励队伍前进

2016年以来,漳州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110 式警队”和争当“人民满意的110 式民警”的双争活动,漳州全市公安机关已有5 个集体和10 名个人获得该荣誉称号。“双争”活动是漳州市公安局为营造传承和弘扬“漳州110”精神的浓厚氛围而推动开展的,得到了全市公安民警的积极响应。

“在漳州公安机关,若是说到榜样,左右离不开‘漳州110’,而其精神更远不止在公安机关传承。”获得此次“人民满意的110 式民警”称号的平和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张景伟大队长告诉记者,“如今在平和,我们巡特警大队就是用110勤务模式来执勤。”

为了更好地弘扬“漳州110”精神,让老典型焕发新活力,漳州市公安局在2016 年7 月启动110警务改革。今年3 月起,漳州市公安局在全市推广“漳州110”勤务新模式,全面移植“漳州110”经验做法,借此提升县级公安机关驾驭动态治安形势的能力,使“漳州110”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

如今,各地公安机关在借鉴“漳州110”勤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推广勤务新模式。各地根据《城区巡逻、接处警工作方案》,科学调配警力,组织巡逻、接处警试运行,摸索创新出警种联合接处警、区分警情接处警等符合本地实际的接处警模式。截至目前,各地均按照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在主城区正式运行以巡特警为主体巡逻、接处警的勤务模式。

以创优为导向

提振队伍士气

起诉率全省第一、起诉质量全省第二、批捕率全省第三……201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漳州市成绩大幅提升,总排名跃升7个位次至全省第二,实现了进入全省前列的目标。对于漳州市公安机关而言,这次大幅度的提升是其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的成功。

自2016 年以来,漳州市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7 年4 月底,漳州市推行受立案管理制度、“两统一”工作机制、派驻法制员工作制、法律顾问制度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

落后的工作实现大跃进,体现的是漳州市公安机关上下对自身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推动创先争优的氛围,旨在激发队伍的活力,让大家从要我干转变成我要干。”漳州市公安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

而为实现这一主动的转变,该局通过制定相关的考评奖惩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考评办,既考评单位,又考评民警,并充分运用表彰奖励杠杆,奖优罚劣,树立良好工作导向。同时,通过建立“微警讯”平台实时跟踪落实队伍管理监督工作,提升工作效能。

显然,此举对于漳州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而言,是一种触动,成功给全体干警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热情,不断提升队伍精气神、正能量、战斗力。据统计,自2015 年以来,在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中漳州全市公安机关在全国、全省各类评比竞赛中先后夺得20项第一。

浓厚的氛围,让民警变得更主动、更有活力,也让漳州公安这片“土壤”群英荟萃、英雄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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