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福清龙田这个养猪场为何拆不得?
周边群众深受其害,福清龙田镇村民联名向本报举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8日讯 “这个养猪场离居住区最多不过三十米,这让我们怎么生活?!”最近,来自福清龙田镇东峰村的村民向本报投诉说,福清市敏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杰农牧公司”)未经审批,在村里建起养猪场,其造成的污染严重影响了村民们的生活。接到投诉后,本报记者多次赴龙田镇进行调查采访。
12月14日下午,在离东峰村还有一公里多远的地方,记者就隐约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臭味。一位施姓村民告诉记者:“最近天气冷,北风居多,气味还不算大。如果是夏天,真的没有办法住。”
记者了解到,这个养猪场位于东峰村和玉瑶村的交界地,占地横跨两个村。这里最早是个养鸡场,经营了十来年。因地势较高,污水全部往下排,周围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最后,在东峰村、玉瑶村村民们多年努力下,去年镇政府终于将这个养鸡场取缔了。可让村民们意想不到的是,敏杰农牧公司居然在原址上建起了养猪场。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敏杰农牧公司的养猪场。只见其周边污水横流,养猪场内飘出阵阵恶臭,排出的污水顺着灌溉水渠经过农田,直接排入附近水域。
随后,记者欲采访敏杰农牧公司负责人,但得到的回复是他们老板不接受采访。
“本来是清澈见底的灌溉渠,现在粪便横流,蚊蝇遍布,臭气熏天。”村民们给记者看了之前拍摄的照片说,他们在渠边拍到很多给猪注射用的抗生素药瓶。这些药瓶的残留物如果流进水里,对整个生态系统将是致命的破坏。
“既然污染环境,那么你们向政府投诉过吗?”
村民告诉记者:“我们有投诉过,分管的副镇长来过两次。跟我们说这个养猪场不会全部拆,要保留一部分。”
明明污染那么严重,为什么还要保留?村民们至今不解其中原委。
带着疑问,记者近日走访了福清市农业局、环保局及龙田镇政府。
据包村副镇长陈培明介绍,这个养猪场这一两年扩建的部分已经拆除了。之后,福清市农业局、环保局将这里作为拟保留养猪场,今年年底将对猪场进行验收,如果通过验收,那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如果验收未能通过,将坚决予以拆除。
福清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养猪场拆不拆取决于环保条件能不能达标,这是环保部门的事。
而福清市环保局环评科工作人员就此事的说法则是,这事归农业部门管,决定权在他们手里。
东峰村村民告诉记者,就保留养猪场一事,村民们曾多次向福清市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反映,但始终没有下文。
面对这样的境况,村民们忧心忡忡。
“离居住区这么近的猪场如果得以保留,对村民们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12月15日,龙田镇政府组织了执法队伍拆除了该猪场的1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最后剩下约5000平方米作为保留部分,暂时没有拆除。
几位出于公道的镇干部对记者说,这猪场确实污染严重,但市里要将这拟作保留,镇里也没办法。
东峰村村干部告诉记者,这个养猪场所在地是东峰村和玉瑶村,但在申报将养猪场拟作保留时只经过玉瑶村委同意,而没经过东峰村委同意。
记者从福州市农业局获悉,今年3月21日,福州市农业局(农办)和财政局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5〕82号)的相关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将存栏量3000头的敏杰农牧公司列入福州市2016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名单。根据通知,敏杰农牧公司可获得70-100万元的补助。这些补助将优先用于养殖场的能源生态、能源环保、微生物发酵床等治理模式建设,确保达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要求。补助若有剩余,可安排用于监控等配套设施建设。敏杰农牧公司的标准化改造项目由福清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环保、监察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后报请市农业部门组织验收,市财政、环保、监察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联合验收。如果在2016年底无法完成改造任务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予以关闭拆除。
记者同时了解到,根据该通知,敏杰农牧公司的标准化改造项目应于今年10月底前完工。但记者在采访时污水横流的场景让当地村民难以相信和接受这就是标准化改造项目完工后的排放效果。
厦门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刘国田认为,根据现场情况,敏杰农牧公司排放污水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多条规定,而这些规定中均有相应的责令和处罚条款,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相应处置。
就养猪场拆除一事,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福建日报记者 陈则周 福建法治报记者 朱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