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侧记
在法与爱中铺就阳光之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日讯 “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孩子们的心坎上,让迷路的孩子们不再迷茫和等待。”这是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少年庭法官们的心愿,也是他们的一贯坚持。
2015年以来,城厢区法院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方针,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推进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发展,以辛勤的付出诠释对司法审判的热爱,以春风化雨的温暖关爱着每一个青少年。
本报记者 林振华 实习生 黄丽青 通讯员 陈燕茹
温情调解 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灵
走进城厢区法院少年法庭,记者看到在朴素的“圆桌审判庭”上,审判台与公诉人席、辩护人席、被告人席紧紧连在一起,法庭犹如教室一般明亮宽敞。
“让法官、检察官、家长、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边,少了一分威严,多了一分温馨。”城厢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徐莟说,把原来的高堂审讯变为面对面的“圆桌审判”,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未成年人紧张、恐惧、抵触的心理。
小鑫案发时还是一名初三学生。2014年6月,由于同学间的小玩笑,小平用手推了一下小鑫。在随后的争执互殴中,小鑫用拳头击中小平的鼻梁,致小平受伤流血。经司法鉴定,小平的伤情为伤残十级。
庭审前,法官详细询问小平、小鑫的父母亲属、老师同学,了解他们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发现两个孩子在之前并无过节,还是不错的朋友,小鑫事后也深感后悔。
“小平,你和小鑫是同班同学,却因为玩笑大打出手,你能不能原谅他?”庭审时,法官先是问了小平这样一个问题。
“可以。”圆桌法庭前,小平看了看昔日的好朋友,小声地回答。法官的引导和同伴的原谅消除了小鑫的紧张心情。之后,小鑫如实交代了事发经过。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协议。
“未成年人易冲动,社会阅历较浅,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加上家庭教育缺失、法律知识欠缺、交友不慎等原因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徐莟介绍,近年来,该院不断创新少年法庭工作模式,坚持通过“庭前调查、圆桌调解、庭后帮教”等方式,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情感丰富,心思细腻,对涉案未成年人充满母性关怀和引导教育……在该院,从事涉少审判工作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大多是女性。每次审理,女法官总是语气平和地提问,不使用刺激性语言,通过启发、疏导,促使少年被告人自觉交代犯罪事实。在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法官还注意引导控、辩双方将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表述出来,并着重把案情和少年被告人的思想演变过程相结合,使教育、感化体现在庭审的各个阶段。
同时,在法庭辩论后和宣判时增加法庭教育阶段,选择最能使未成年被告人感动、折服,最能唤醒他们良知的事例,作为“感化点”教育感化他们。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都是家庭的希望,我们要以温情的司法去呵护每一个受伤的心灵,帮助每一个迷途的孩子。”女法官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2015年,该院少年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02件,其中涉少民事案件28件,审结27件中调解占了18件,撤诉2件,调撤率达70.07%,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