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检爱工程”护航未成年人

2016-05-19 09:22:5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一抹检察蓝 托起“小太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9日讯  日前,莆田市莆糖社区里热闹非凡,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进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未成年人小龚(化名)身穿青年志愿者服装,不时为群众端水、发放宣传单,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从飞车抢夺到服务社会,从孤僻冷漠到主动参与,年轻的小龚在检察官的帮助下,逐渐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追求。

城厢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举办帮教大会

“青少年好比朝阳,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任重而道远。”城厢区检察院负责人说,近年来,城厢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启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专业,校正人生航向

“那天你做了什么梦?”

“我梦见我回到了小时候,和爸爸妈妈在一片草地上奔跑欢笑……”

明亮的房间,嫩绿的壁纸,藤编的桌椅……在城厢区检察院心理咨询室里,小龚一边在沙盘上摆弄着物件造型,一边轻声地与检察官聊着。

去年,该院未检科受理了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正是年仅17岁的小龚。案发后,小龚家长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但对于为自己奔波操心的父亲,小龚却选择了沉默。

“我们在为他提供心理咨询时,发现他对父母很冷漠,但通过沙盘的解读,可以看出孩子心中对亲情的渴望。”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因为父母忙于生计,小龚并未得到太多的关注。家庭关爱和法制意识的缺失,致使他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随后,检察官多次联系小龚父亲,教育他要多关心孩子,帮助这对父子解开心结。在作出不捕决定后,小龚被安排到某企业的就业观护基地进行劳动帮教,检察官也将他的父亲介绍到该企业工作,拉近父子距离,方便对孩子的照顾和交流。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检察工作,既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更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挽救。”城厢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颜文勇说。

两年来,该院共为27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未成年人全程参与服务,57名涉罪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援助,77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档案被封存,避免因犯罪经历被歧视孤立,重新找到了人生的航向。

帮教,助力回归社会

在青春轨道上蒙上阴影后,该怎样摆脱阴霾,重新绽放?

经过几年的探索,城厢区检察院在涉罪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规范有序的观护帮教运行模式,切实有效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2015年9月,湖南籍少年小明(化名)伙同他人参与斗殴,将被害人打致轻伤,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批准逮捕。

但经过认真调查,检察官发现小明平时表现良好,只是在朋友的鼓动下参与斗殴。案发后,他认罪态度诚恳,综合各种因素,检察院对小明作了不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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